如果你善於觀察,就會發現:
現在住宅樓的總樓層數多為11層、18層、32層,很少有超過32層的住宅,也很難見到只是12層、19層。
這是為什麼呢?
房子太高了不好蓋?
房子太高了會擋陽光?
房子太高了成本高,不划算?
房子太高了
萬一停電或者電梯壞了,
走不下來?
這些拍腦門想出來的原因
都有點道理
然而實際上卻都不是主要原因
真正的原因,其實是:
消防
在我國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 50016-2014中,5.5.31條中這樣寫:
建築高度大於100米的住宅建築應設置避難層,避難層的設置應符合本規範第5.5.23條有關避難層的要求。
避難層(間)是做什麼的:
簡單説,就是一旦發生火災,可以跑去躲避等待安全營救的空間。有關避難層(間)的設計規範,內容太多,在這裏不過多贅述。但是需要説明的是,避難層(間)對通風、防火材料等的要求極高,而且算作一個公共空間。
一般的住宅,層高大約都在3米左右,100米的高度,最多能設計33層。但是大多數高層住宅會有首層的挑高,以及頂層的設備房等,一般32層也就有差不多100米了。
超過32層的住宅,需要專門設置一個避難間。這部分面積是要計入容積率,也要記入每户的公攤,無論是對於開發商還是住户來説並不經濟。
那11層是怎麼回事?
同樣是這個規範的要求,建築高度超過33米,就要設置專門的消防電梯,以及其他一系列更高的消防要求。
而建築高度超過54米的住宅,每個單元每層要設置2個安全出口,以及更多的消防要求,這就是很多住宅是18層的原因。
而實際上,開發商要綜合考慮容積率、建築密度等因素,還要綜合考慮消防電梯、防煙樓梯間、消防公共空間給建築帶來的成本,最後決定一棟樓到底有多少層。
最後,有人一定會問了:
為什麼我家的房子就是19層?
為什麼我家的房子就是34層,而且沒有避難間?
原因可能有兩點
一是房子層高可能沒有3米,其實2.8米層高的住宅也是有的;
二是可能這棟樓的設計規劃的比較早,那時候還沒有現在這麼多消防要求。
高層起火,你該怎麼辦?
每一次火災,
所有在場的人都會看到
大火“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爬上樓!
極其嚇人......
在超高層建築火災事件中,消防雲梯車救助高度是有限的,如果要想成功逃生,很多時候也要靠自救。
固守待援是坐以待斃嗎?
現代建築中,承重牆可以被看成防火牆。在居民樓裏,每一户都是一個獨立的防火單元,水平方向的防火很到位。所以,樓內起火,一般不會太快蔓延。入户門和窗户,防火的功夫就要差了些,但只要不拆買房時自帶的防火門,大火面前也能頂上好一陣。用濕抹布塞進門縫,擋住濃煙,基本上能等到消防員。這也曾是發達國家建議高層建築起火後要固守待援的原因之一。
你知道避難層麼?
根據要求,樓高超百米的超高層公共建築通常每隔10層至15層,就必須設一個避難層,每層避難層都不能用作商用,整個避難層的建築用材均是不燃的,避難層的防火門可耐2.5個小時的高温,門縫處還有膨脹膠,遇高温時可膨脹以阻擋火場的濃煙進入避難空間內。此外,避難層還設有專門的排煙、送風設施、消防專線電話等。超高層建築避難層是躲避火災最重要的安全場所。
究竟往上還是往下跑?
一般建築物起火後,火災在短時間內就會達到猛烈燃燒階段。向下衝,向上跑,堅守衞生間還有破窗等都是逃生方法,但大火可能只給你一次選擇的機會,正確的決策決定了逃生的成敗。當着火點在本樓層時,仍應就近向緊急疏散口撤離,若着火點位於上層,要向樓下逃去;若着火點位於下層,且火和煙霧已封鎖向下逃生的通道,應儘快往樓頂平台逃生;若向樓頂平台逃生時發現被火、煙追趕上或向上的通道被封鎖時,要果斷地改變逃生路線,從另一層樓的安全通道逃生。如果火勢和濃煙已經包圍樓道和室外,這時需要放棄僥倖衝出的念頭。
來源:酒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