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網劇《司藤》日前迎來大結局,市民左小姐卻並不滿意。覺得"意難平"的她,找到網上一名寫手花了300元按自己的想法"定製"了一版結局。而此前,另一部偶像劇《山河令》播出結束時,也有人因不滿結局而付費改寫。
不過,法律界人士提醒,基於他人文學、漫畫或影視作品進行重新改造製作,已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人氣網劇《司藤》播出大結局,儘管除了正片之外,片方還特意準備了另一版結局作為"番外"同步播出,但市民左小姐仍對兩個結局都不太滿意。於是,左小姐在網上找到一名寫手,溝通自己的想法後,花300元請對方重寫一個"結局"。
記者搜索發現,這樣的"定製"業務已漸成熱門網文小説、人氣偶像劇的"衍生產業":除了以文章形式補充細節、改寫結局、衍生小故事,還能根據這些小説、偶像劇推出漫畫形象,還有人將偶像劇重新剪輯、配樂,形成與原作觀感不同的新產品,也有一些網店推出小説再設計裝幀業務。
儘管這樣的"定製"滿足了左小姐的願望,但在法律界人士看來,這樣的做法很有可能涉嫌侵權。
據介紹,按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這樣收費改編他人小説、影視作品的做法,已涉嫌侵犯著作權所有者的"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改編權",同時在網上傳播還涉嫌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不過一些律師也坦言,這樣的情況一般只發生在"定製者"和"改編者"小範圍人羣之間,取證難度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