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遵化法院審理首例“合適成年人”參與庭審案件

由 回秀蘭 發佈於 綜合

2022年2月17日,遵化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首次運用合適成年人蔘與制度,成功審結一起未成年人強姦罪案件。既做到了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懲罰教育,同時兼顧了對未成年人訴訟權利的全方位保護。

因被告人尚不滿十八週歲,且其父因身體殘疾行動不便加之對其行為失望而拒絕作為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在徵得被告人同意後,合議庭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指定被告人所在村委會的治保主任作為“合適成年人”出庭。庭審前,法庭安排合適成年人與被告人見面,安撫其情緒,告知其父希望其好好改造的願望。在法官、檢察官、指定辯護人、合適成年人的共同教育引導下,被告人流下悔恨的淚水,表示認罪認罰並將在服刑期間好好改造,將來學習技術,自食其力,改變生活困境,做對社會有用的人。

此次庭審的順利進行,有力地保護了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有助於其早日迴歸社會,同時也是遵化法院適用新制度的一項突破,為今後未成年人案件適用合適成年人蔘與制度積累了寶貴經驗。

【來源:唐山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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