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 害陳俊生羅子君離婚的不是凌玲,而是她……
《我的前半生》從一上映就受到追捧。
劇情簡介:做了八年家庭主婦的羅子君一朝被丈夫拋棄,之後的生活她靠自己的力量不斷奮鬥,最終成長為一個優秀的新女性。
咱們離婚吧
這部劇引發了人們的激烈討論。有些家庭主婦看到子君的遭遇,開始思考自己的生活是否潛存着這種危險。有些人埋怨子君不思進取,不知道分擔家庭負擔,活該被拋棄。更多的人痛罵俊生,先給了子君“我養你”的毒蘋果,待子君“中毒”後又狠心將她拋棄。
吳越也通過炸裂的演技成功塑造了上位的小三——凌玲。不是漂亮的花瓶,不是年輕的少女,甚至放在人羣中都能迅速被淹沒。就這樣不爭不搶,默默地給陳俊生温暖,温水煮青蛙,直到俊生再無逃出的可能。
有人説,再堅固的愛情也禁不起心機婊的有意破壞,更何況俊生子君的愛情堡壘並不堅固。
但是,在這場婚姻中還有一個人要負責,那就是子君的媽媽,俊生的丈母孃。
一、在男性缺失的家庭里長大
子君的爸媽是離婚的,確切的説是這個男人拋棄了他們。在一個男性缺失的家庭里長大,她們是受很大影響的。
父親的形象在女孩兒心裏是高大的。親子關係好的家庭,女孩找老公的標準就是自己的父親。然而子君的父親是一個陳世美,她的內心是極度缺乏安全感的!
子君不斷的檢查俊生的手機,去俊生公司樓下的超市購物,讓唐晶調查他的同事,種種的表現都是不安全感作祟,她害怕被拋棄。再來看她的妹妹:白光幾次三番的賠錢,子羣寧願給他擦屁股,也不敢離婚,也是看到了媽媽一個人拉扯她倆的不易,不敢離婚。
如果有父親給她撐腰,在生活裏她不會這麼小心翼翼。
二、過度參與女兒生活
羅媽媽去子君家,保姆很不耐煩。從這點上就能看出她在這裏是不受歡迎的。
她來了以後,拿起子君的衣服、包包隨意試穿。電飯煲裏的飯一碗接着一碗吃。太不見外了!
即便是媽媽,女兒結婚後就是兩個家庭。父母過度的參與容易造成夫妻關係的緊張,看看子羣和白光就知道了。
俊生不僅要養活子君,還要不斷借錢給妹夫還債,即便離婚後也是如此。
面對岳母的無節制參與,俊生能夠好言相待她,除了展現他的涵養外,他的內心應該是煎熬的。
在離婚時,律師問他孃家人的情況,他回答説她們一家人和別人不同。雖然説的比較隱晦,想來內心也是非常受挫的!
三、錯誤的婚姻觀
羅媽媽一直給女兒灌輸要嫁給一個有錢人的思想。
她認為男人只要有錢在外面有情人也可以,她給女兒找的不是老公,而是一個長期飯票。
這點看她對待兩個女兒的不同態度就能得知。子君嫁給了有錢的俊生就是她的乖寶貝,子羣嫁給賠錢的白光,每天都是被罵。
俊生要離婚,羅媽媽説無論如何不能答應。妹妹勸子君做好兩手準備,羅媽媽立即翻臉説:“該離婚的是你。”
可以説不是俊生讓子君不去工作,而是媽媽一直就這樣教她!
只是她的運氣好,遇見了俊生願意養着她。
在子君打離婚官司,爭奪兒子撫養權的過程中,子君忙着找工作,證明自己有能力撫養兒子。而羅媽媽説:你直接找個有錢人嫁了,他有能力養,這就是最好的證明。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在媽媽“男人養女人天經地義”的耳濡目染下,子君認為俊生養着她是正常不過的。
這一切對她的好,成為了理所應當。她無法看見俊生的辛苦付出,她不瞭解掙錢養家的不易。他們之間其實是無法精神溝通的。
在女兒經歷了一次婚姻失敗後,羅媽媽又盯上了賀涵。她看了賀涵的大房子後,對唐晶説:“如果我是你,我天天在家裏不出去。”
羅媽媽問賀涵有沒有合適的男同事可以介紹給她。如果不喜歡子君,她還有一個女兒,可以讓他們立馬離婚。賀涵聽後,大吃一驚。心想,怎麼會有這樣的母親?
是啊,有一個這樣的丈母孃,不離婚才怪。
原生家庭的影響,讓子君變得神經質。她擔心被丈夫拋棄,就不斷的查崗,秀恩愛。她保養皮膚怕自己年老色衰,她穿私人訂製讓自己看起來有品味,然而沒有精神層面的交流,終究是黃粱一夢。
母親的過度參與,讓他們夫妻關係緊張。一面是媽媽,一面是老公,傷了誰都是錯。
從小受着“嫁個有錢人,讓男人養着”的教育,讓她變得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她喪失了養活自己的勇氣和毅力。
就這樣她在婚姻裏失去了自我,只能隨波逐流。
四、大夢初醒
我的歸宿就是健康與才幹,一個人終究可以信賴的,不過是他自己,能夠為他揚眉吐氣的也是他自己,我要什麼歸宿?我已找回我自己,我就是我的歸宿。
好在離婚後,她如夢初醒,她懂得了自食其力的重要性,開始腳踏實地,提升自己。
她上班,教育孩子,生活緊張而又充實。身體上的勞累讓她倒頭就睡,不用擔心會不會被拋棄。日子雖然辛苦,卻實實在在屬於自己。
她賺了人生的第一桶金,花着自己的錢踏實又幸福。她找回了自己,原來她也可以好好生活,不用依賴別人。
她的自我意識覺醒了: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我就是我的歸宿。
她的生活終將真正的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