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無形資產保險公司的總裁大衞·馬丁,在今年7月9日的德國新冠調查委員會上發表證詞。對話之中,他從冠狀病毒專利的角度,為世界新冠病毒溯源問題提供了一系列看法。
其中,所涉及到的一切專利證據均指向一個方向——美國。
發表證詞伊始,在委員會成員賴納·費勒米奇的引導下,大衞·馬丁對自己及其所管理公司進行了介紹。作為M·CAM國際創新風險管理公司的總裁,他表示,其公司從1998年以來一直是全球最大的無形資產保險商,為168個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業提供服務——包括了全世界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我們的承保系統包括所有專利、專利申請、聯邦授權、採購記錄、政府電子記錄等等的整個語料庫。”他説。
(7月9日,大衞·馬丁在德國新冠調查委員會上發表證詞)
此外,SARS冠狀病毒的審查在其業務範圍內。大衞·馬丁説,“顯然,從本次演講的角度來看,如你所知,我們已經審查過了圍繞着SARS冠狀病毒發佈的4000多項專利,並對所有操縱冠狀病毒操作的融資情況進行了非常全面的審查,這些操作導致SARS成為了β冠狀病毒家族的一個分支。”
接着,大衞·馬丁進入正題,放出的一個個“重磅炸彈”似乎都與美國存在着某種聯繫。
“史上第一種獲得專利的冠狀病毒疫苗實際上是(美國)輝瑞公司申請的。第一種冠狀病毒疫苗就是這種刺突蛋白——和據説我們正急着要發明的東西一模一樣。第一份專利申請是在21年前的2000年1月28日提交的。”大衞·馬丁説道。
而據他介紹,在1999年之前,冠狀病毒和圍繞冠狀病毒的專利活動主要集中於獸醫科學、動物疫苗領域。
緊接着,他談到2002年曾席捲中國的SARS。“正是在1999年,安東尼·福奇資助了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的研究,特別是為了製造——你會不禁感慨我接下來要説的話,因為這直接來自2002年4月19日提交的一份專利申請。你沒聽錯日期,2002年。”他表示,美國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當時製造了一種傳染性複製缺陷冠狀病毒,專門針對人類肺上皮細胞,“換句話説,我們製造了SARS,並在2002年4月19日為其申請了專利,那時亞洲還沒有爆發任何——如你所知,幾個月後的所謂疫情。”
“該專利的專利號是美國專利7279327,它清楚地列出了非常具體的基因測序。”他説。
(拉爾夫•巴里克作為聯合發明人的專利《產生重組冠狀病毒的方法》 ,專利號:US7279327)
他表示,但是,2002年在中國發生了所謂的爆發,導致到2003年,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在當年4月提交了一份非常有問題的文件。精確搞清其中的細微差別至關重要,因為文件提交了SARS冠狀病毒的整個基因序列。這實際上違反了美國法典35節第101條:你不能為天然存在的物質申請專利。違反美國法典第35節第101條的專利的專利號為7220852。
(
違反美國專利法典的美國疾控中心的專利《從人體上分離的冠狀病毒》,專利號:US7220852)
大衞·馬丁説,該專利還有一系列相關的衍生專利,它們因為涉及多個可申請專利的主題而被拆分。這些專利不僅涵蓋了SARS冠狀病毒的基因序列,還涵蓋了通過逆轉錄聚合酶鏈式反應(RT-PCR)檢測它的手段。
而這,意味着什麼?
大衞·馬丁給出解答,“如果你既有基因本身的專利,又有其檢測的專利,你就有一個狡猾的優勢:你不僅能夠100%控制病毒本身的來源,還能控制它的檢測,這意味着你擁有完整的科學和信息控制。據稱美國疾控中心的公關團隊證明他們申請的這項專利是合理的,是為了方便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研究冠狀病毒。”
説到大概這個地方,大衞·馬丁也不禁感嘆:“我真希望我剛説的話是我編造出來的,但所有這些都可以從公共專利檔案記錄中找到,任何公眾都可以查看它,美國專利局不僅有證據,還有我手上的這些實際文件。”
按他的説法,這還不是最糟的。
大衞·馬丁接着提到一個時間點——2008年6月5日。“這是個重要的日子,因為這實際上是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署(DARPA)開始積極將冠狀病毒作為生物武器進行研究的時間。”
在經過大約10年後,大衞·馬丁所認為的“最大重磅炸彈”來了。
2018年,上文提到的美國專利7279327——針對肺重組性質的冠狀病毒專利“被神秘地從從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轉移到了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大衞·馬丁認為關鍵問題來了:“根據拜杜法案(Bayh–Dole Act),美國政府已經有了所謂的‘進入權條款’。這意味着如果美國政府資助了研究,他們就有權根據自己的需求或心血來潮從該研究中受益。”
對於目前仍在全世界肆虐的疫情,大衞·馬丁稱,2019年11月,美國國立衞生研究院和國家過敏和傳染病研究所在新冠疫情爆發前一個月就開始了對一種刺突蛋白疫苗進行測序。
美國一些製藥公司也曾在專利問題上“動過手腳”。大衞·馬丁説,總部位於美國的莫德納公司在2019年3月就很清楚地知道它會被置於疫苗開發的前沿。這個日期非常重要,因為在2019年3月,出於某些不公開的原因,他們突然修改了一系列被拒絕的專利申請。這種做法非常奇怪,但他們修改了多項專利申請,特意專門提及“故意或意外釋放了冠狀病毒。”
對此,委員會成員賴納·費勒米奇表示,這是否意味着,如果採用全部證據,那麼冠狀病毒和疫苗就是一種工具,美國國防高級研究計劃署有意利用這一工具製造生物武器。它還可以用於其他所有相關的情況,比如人口控制。
在隨後的交談中,大衞·馬丁總結道,“要解釋過去20個月發生的事,除了實際肇事者的實際陳述之外,你不需要依靠其他任何內容。我不會幹那種假惺惺的事:盯着銀行劫匪的肚臍看她這麼做是不是因為有什麼母嬰問題。如果她在銀行外抓着一袋錢,那我就會瘋狂假設她可能是銀行劫匪。”
(原標題:新冠病毒真正源自哪裏?這家公司總裁分析美國冠狀病毒專利,拋出重磅炸彈!)
來源: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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