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其中最引起關注的,無疑是和大麻相關的話題。
新《目錄》列出的8972種原料中,包括大麻(CANNABIS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SATIVA)葉提取物、2-氯對苯二胺、甲醛、咪唑、萬壽菊花提取物等17種原料,被列為擬調整禁用成分。
懸念一:擬調整是何時調整?還是有機會不調整?
國家藥監局的目錄公佈之後,有的媒體就發文宣稱,這是有關部門給化妝品業使用工業大麻原料,判了“死緩”。因為擬調整的意思,可以理解為“即將調整”之意。既然未來的走向明確,即準備從現在的可使用範圍,調整為禁用範圍,最後的結果,肯定是從目前的“可用”調整為“禁用成份”。
不過,雖然判了“死緩”,但“死緩”的緩期執行期,卻沒有給出時間表。即何時從”擬調整“變為”調整“?成為一個懸念。
業界的另外一種説法是,擬調整或許可理解為一種開放式的説法。即最終的結果可能有二種,即現在使用的三種工業大麻,可能調整為禁用成份,也有可能維持現有的做法,不進行調整。
懸念二:是禁止生產?還是嚴格監管下生產?
部分業內人士之所以認為,“擬禁用”可能有開放的結局,是因為早在今年3月26日,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就發佈過《中檢院關於就修訂化妝品禁用組分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在這份《通知》裏,根據國家禁毒管理相關政策要求,擬將大麻(CANNABIS)仁果、大麻(CANNABISSALIVA)籽油、大麻(CANNABISSALIVA)葉提取物和大麻二酚(cannabis)等原料,列為化妝品禁用組分,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但此次國家藥監局發佈的《已使用化妝品原料目錄(2021年版),並非徵求意見稿,而是一個強制執行的標準化文件。不過,文中出現的“擬調整”説法,又帶來不確定性,難免給業界人士,留下想象空間。
早前,《中檢院關於就修訂化妝品禁用組分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發佈後,爭議四起。反對者認為,在我國,大麻主要分為工業大麻和娛樂性(毒品)大麻,有嚴格的定義和管理政策。其中工業大麻指四氫大麻酚(THC)含量低於0.3%的大麻,也就是CAD(cannabis),常用於紡織、造紙、醫藥衞生、日化、皮革、建築、裝飾包裝等領域。而娛樂性(毒品)大麻中四氫大麻酚(THC)的含量大於0.3%,是非法產品。
而認為應該將大麻列入禁用的理由,主要是因為在提取大麻二酚時,一般使用的是活性大麻素含量較高的嫩葉和花苞,提取過程中產生的四氫大麻酚含量,往往高於0.3%。而四氫大麻酚含量高於0.3%的產品,又屬於毒品,必須受相關法規嚴格監管。
簡單地説,生產企業在提取大麻二酚時,一不小心,就可能跨越“0.3%”的“紅線”,把生產工業大麻,變成了生產出事實上的“毒品”。而這些毒品的出現,又必然觸動法律部門的特別管制。鑑於此,對生產工業大麻的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原料企業的技術和管理,就顯得十分的重要。特別是對如何防範毒品物資的出現,必須提出非常嚴格的生產流程和管理場景,對如何防止大麻提取物,特別是四氫大麻酚含量高於0.3%的產品,流入非法渠道,需要有嚴格的監管程序。
因而,在目前的情況下,面對工業大麻的生產,只有二種選擇:是完全禁止還是在監管程序繼續生產?
懸念三:大麻一旦禁用,現有大麻化妝品還能賣嗎?
許多有大麻成分的護膚品,目前正受市場歡迎。一些化妝品企業,早就將日化品中“工業大麻成份”,作為產品的宣傳亮點和賣點。目前,我國“大麻”護膚品市場正火熱,無論是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備案,還是從行業內大型展會的“露臉”頻率、資本的投資、品牌方麻類新品的生產等來看,大麻護膚品這類垂直細分型護膚正熱銷市場。有預測稱,在接下來的十年裏,CAD美容產品將達到250億美元(約合人民幣1755.9億元)的規模,佔據整個護膚品市場的15%。
一旦“擬禁止”變成真正的禁止,CAD美容產品將走至盡頭,且目前已經生產出的含大麻的化妝品,是否可以繼續銷售?銷售的時間又是多長?另外,國外的化妝品,其是否同樣需要受到監管?
一些行業媒體人的觀點也認為,隨着大麻原料的禁用,日化行業難免迎來一場暴風雨,大麻護膚市場風口,將徹底叫停,已經啓動了大麻化妝品的企業,或進入觀望期,或等待相關法規進一步的細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