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評論:謹防臨期食品處理中的浪費

【“舌尖上的安全”系列評論】

核心觀點:中國經濟網評論員臧夢雅認為,要處理好臨期食品,將其商品價值最大化,關鍵在於找到維護食品安全和有效減少浪費之間的“平衡點”。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過期面臨安全問題,臨期扔掉又會被指責浪費,面對臨期食品,有些商家陷入“兩難”、感到“委屈”……前不久,南京某面包店便因處理了“賣相不好”的麪包造成浪費而收到責令改正通知書。此前,也不乏商家因為臨期食品處理而陷入輿論漩渦,這不得不令大眾聚焦臨期食品的處理問題。

有人認為,商家有處理臨期食品的“自主權”,再説,這種行為也是為了確保食品安全和質量,是為消費者着想。但也有人認為,從反對食品浪費的角度來看,即使商家“報廢”的是自己的食品,也是一種浪費,不利於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

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在臨期食品的處置方式、處置時間節點上,展開了一場“論戰”。據統計,全球每年浪費的食物價值達上萬億美元,重量超過13億噸,而臨期食品是其中的重要部分。

事實上,怎樣更好地處理臨期食品,一直是困擾商家和企業的難題。而消費者擔心的則是臨近保質期食品處置不當可能帶來的安全問題。其實,這個問題的確值得關注,但對此過多憂慮大可不必。

首先,“臨期”不 等於“變質”。通常,為了促使食品在保質期內賣掉,許多大型商場超市都會將臨期食品以打折促銷、搭配贈品等方式進行銷售;也有的將臨期食品退回給供貨商,或是送往大型商超以外的下沉市場;實在無法處理的,才會在過期後將食品報廢銷燬。此外,多項食品安全制度規範均明確食品應標明保質期臨界時間,對商場超市等渠道商也提出了必須把臨期食品進行單獨銷售的要求,這都為臨期食品的質量安全提供了保障。

其次,“臨期”並非“過期”。在保質期內且存放時符合應有的貯存條件(如冷藏或常温等)的臨期食品,是可以食用的。而且,只要利用得當,臨期食品不僅可以為消費者提供便利,還能帶動相關市場蓬勃“生長”。有數據顯示,臨期折扣食品市場的潛力在百億之巨。但也應警惕的是,這其中需要避免一些食品安全隱患。比如,因受到巨大的利益驅使,一些不法商家可能會修改食品的生產日期,將“過期食品”改頭換面,冒充“臨期食品”。這樣的食品一旦流入市場,將對大眾的健康安全造成威脅。

因此,要處理好臨期食品,將其商品價值最大化,關鍵在於找到維護食品安全和有效減少浪費之間的“平衡點”。這就需要食品生產經營者嚴格把好質量關。既然商家提供了臨期食品,最重要職責的就是保證其來源安全正規,準確標明保質期。此外,食品生產經營者還可以藉助科技的力量,比如運用大數據分析在食品供需平衡上進行計算,以更加準確地把握食品的供應量,又比如通過提升冷鏈、物流等能力來延長食品保質期、降低食品運輸成本。

同時,兼顧保障食品安全和反對食品浪費,離不開強有力的法律規範。近日,剛剛表決通過的反食品浪費法第十六條就明確規定,制定和修改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應當將防止食品浪費作為重要考慮因素,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前提下,最大程度防止浪費。有關部門應及時出台相應的監管措施,加強對臨期食品相關商家的認證和更新,釐清風險責任和食品安全界限,杜絕翻新銷售過期食品等越線行為。

總之,只有從各個環節上共同入手,解決臨期食品處置問題,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減少浪費,才能讓消費者對食品安全的信任不會“過期”。(中國經濟網評論員 臧夢雅)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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