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維
記者日前從國家知識產權局獲悉,自2021年6月1日起,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受理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受理工作按照《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為做好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有關工作,根據《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國家知識產權局已經就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有關受理事項發佈公告。
公告明確,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請求材料應符合《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要求。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出具有關證明材料,並將請求材料寄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以寄出的郵戳日為行政裁決請求日。
來源:法治日報——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