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支持者1月6日暴力衝擊國會大廈後,多家美媒報道稱,特朗普或在總統任期尾聲宣佈赦免自己。此前,他已經宣佈赦免包括前國家安全顧問弗林在內的多位政治盟友。
據《紐約時報》7日消息,兩名瞭解相關討論的人士透露,特朗普曾向助手錶示,他希望在總統任期的最後幾天赦免自己。總統與身邊人有關自我赦免的討論自2020年11月3日總統大選以來就時有進行。
彭博社8日也援引知情人士的消息稱,特朗普已準備好了一份赦免名單,其中包括白宮高級官員、他的家庭成員,甚至包括他本人。特朗普希望在1月19日,即自己總統任期的最後一天宣佈該名單。據悉,目前他的高級顧問和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正在審查這一計劃。
早在2020年11月,就有消息稱,特朗普正在考慮赦免自己。他還向身邊人諮詢是否應該這麼做,以及赦免會在法律和政治上對他產生什麼影響。不過,尚不清楚在國會大廈遭暴力衝擊後特朗普是否再次提出了這個話題。
彭博社稱,知情人士透露,特朗普的法律團隊面臨的最大問題可能在於總統是否有權這麼做。特朗普2018年曾發推特聲稱擁有赦免自己的“絕對權利”,但許多研究美國憲法的學者不認同他的説法。 此外,此前從未有任何美國總統這麼做的先例。
美國憲法規定,除了彈劾案外,總統有權對違反美國聯邦法律的罪行予以緩刑或赦免。儘管赦免通常是面向那些遭到起訴者,但也可以涵蓋尚未進入法律程序的行為。其他政府部門無法監督赦免的具體內容,而總統要給予赦免也無須給出理由。
不過,一些反對特朗普自我赦免的法律專家稱,特朗普若赦免自己則將違憲。美國司法部在1974年給出的一份法律意見中指出,“總統不能赦免自己”,因為它被描述為違反了“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人都不得成為自己案件的法官”這一基本原則。
撰寫過大量相關文章的密歇根州立大學法學院教授布賴恩·卡爾特(Brian Kalt)則表示,目前尚不清楚總統是否可以這樣做。他認為,支持總統持有自我赦免權的主要論據是,憲法沒有明確排除這種可能性,而赦免權本身具有極大的擴展性。
另一方面,據卡爾特介紹,反對總統自我赦免的人認為:“從定義上説,赦免是隻能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做的事情……法律中還有一條普遍原則,即不得當自己的案件的法官。”
美媒稱,自我赦免可以使特朗普在離任後免於被其政治對手就諸多問題進行起訴,包括他備受爭議的聯邦所得税申報表、自己的就職典禮委員會在特朗普家族擁有的場地上舉辦活動等行為。
此外,儘管負責通俄門調查的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穆勒沒有發現特朗普“通俄”的證據,但一些民主黨人仍堅稱特朗普應為2016年總統大選中所謂的俄羅斯干預活動接受調查。與此同時,最近幾天,特朗普在與佐治亞州州務卿拉芬斯佩格通話時向後者施壓推翻大選結果一事持續發酵,有檢察官稱特朗普應為此接受調查。
2020年12月初,美國當選總統拜登曾回應特朗普欲為自己和家人尋求赦免的報道稱,未來的司法部官員將獨立處理此類問題,“我不會告訴他們(司法部)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也不會對他們説‘起訴吧’。”(記者 劉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