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國家衞健委發佈“關於印發2023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指出要深入治理醫療領域亂象,並對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進行調整。
該通知指出,一是健全完善新時代糾風工作體系,二是整治行業重點領域的不正之風問題,三是強化醫保基金監督管理,四是深入治理醫療領域亂象,五是切實推進工作取得實效。此次通知是機制調整到位後首次對糾風工作進行部署,對於做好今年的行業作風建設工作意義重大。
在調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及職責分工方面,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成員單位共14個部門,包含國家衞生健康委、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商務部、審計署、國資委、税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國家藥監局。
國家衞生健康委為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的牽頭單位,負責糾風工作要點的制定;對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負責糾風部際工作機制的日常工作;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教育部負責配合開展直屬高校附屬醫院糾風工作;推進完善直屬高校附屬醫院內部糾風工作體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大力扶持醫藥產業;積極引導國內醫藥生產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提高國產藥品、醫用耗材的生產供給能力;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公安部負責指導地方公安機關依法辦理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發生的刑事案件;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財政部負責統籌安排預算,保障糾風部際工作機制正常開展所需必要經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商務部負責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計署負責加強對醫藥企業生產、銷售和醫保定點醫藥機構採購的審計監督;按程序移送行風問題線索;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資委負責配合推進所監管的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和醫藥企業的行業糾風工作;推進完善有關醫院和醫藥企業內部糾風工作體系;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税務總局負責對醫藥購銷領域中發現的重大税收違法案件線索,組織部署開展檢查;指導、協調税務系統的相關稽查工作;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場監管總局負責加強醫藥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的查辦工作;加強藥品、醫療服務領域價格行為的監管,依法開展價格監督執法;積極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配套規章出台和實施,引導行業依法合規經營;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醫保局負責持續推進醫藥價格和招採信用評價,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採購;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有關行為和醫藥費用的監督等;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中醫藥局負責對中醫類醫療機構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疾控局負責對疾控機構糾風工作進行宏觀指導和協調;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國家藥監局負責完善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管法規體系並負責監督、落實;承擔糾風部際工作機制交辦的其他事項。
(來源:人民日報健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