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 這三地率先出台特別措施
我國將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貿易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下稱《方案》),明確在制定出台上述三地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的同時,要“選擇符合條件的地區開展放寬市場準入試點”。
關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制定出台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在2020年10月11日公佈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已經提出。
該實施方案顯示,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
近日,珠海市委關於“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提出,要發揮經濟特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橫琴自由貿易試驗片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制度創新優勢,在推動粵港澳三地規則銜接和體制機制“軟聯通”上率先破題,在推進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上走在前列,推動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要素市場化配置、營商環境、城市治理、生態文明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重大進展。
目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總體方案》已經進入報批階段。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產業所所長崔衞傑此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在特定區域有體現開放水平更高的負面清單,也符合我國漸進式推進改革開放的傳統——在局部地區試驗成熟的基礎上,再在更大範圍放開。
與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僅針對境外投資者不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適用於境內外投資者的一致性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上列出的是內外資都被禁止或限制的投資領域,體現的是內外資一致性的管理,屬於國民待遇的一部分。
《方案》提出,我國要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
自2018年12月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正式發佈以來,秉承每年動態修訂的原則,已經過三輪修訂。
在2020年12月16日公佈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中,禁止准入和許可准入兩類事項縮減至123項,相較於2018版(151項)縮減比例達到18%。
如果與2016年試行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中的328個事項相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0年版)》的縮減比例則進一步提高到了62%。
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聞發言人孟瑋在2020年12月的發佈會上表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每年動態修訂的工作機制,充分體現國務院“放管服”改革成效,及時回應市場主體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的呼聲。
孟瑋表示,清單的修訂出台,有利於進一步放寬准入限制、實現平等准入,推動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加快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
《方案》進一步明確,嚴禁各地區各部門自行發佈具有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同時,我國要建立覆蓋省、市、縣三級的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台賬,暢通市場主體對隱性壁壘的意見反饋渠道和處理回應機制。制定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標準並開展綜合評估。
近三年來,國家發改委、商務部會同各部門各地方持續清理和規範違規制定的准入類負面清單,取消各地區自行編制發佈的市場準入類負面清單23個,有效杜絕了“負面清單滿天飛”的情況,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統一性、嚴肅性、權威性都在不斷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