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羣眾索要證明】4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通過完善信用監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推動減少各類證明事項。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羣眾索要證明。確需提供證明的,應告知證明事項名稱、用途、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等信息。(李金磊)
來源:中國新聞網
【國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羣眾索要證明】4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服務“六穩”“六保”進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意見》。意見要求,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證明互認,通過完善信用監管、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等方式,推動減少各類證明事項。實施證明事項清單管理制度,清單之外不得向企業和羣眾索要證明。確需提供證明的,應告知證明事項名稱、用途、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等信息。(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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