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日,#為什麼要反對代孕#成為熱搜,引發了大量網友的關注和討論。近些年來,關於反對代孕的討論一直沒有停歇,但現實中仍舊不時有因代孕引發的各種社會問題。前幾日,代孕媽媽遭遇退單而導致所生孩童無法上户口備受爭議,而一直以來,代孕背後最嚴重的問題,是無數女性“拿命換錢”。
目前,國內與代孕有關且仍舊擁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是原衞生部《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其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實施代孕技術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得看到,這一法規只是強制約束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並無法有效針對當下所存在的代孕黑產業鏈,也無法有效規制想要通過代孕獲得孩童的生物學父母。
通常,代孕黑產業鏈中中介人員的行為,由於法律無明確規定,只有在收錢不辦事的前提下,會涉嫌詐騙等刑事犯罪。也就是説,如果代孕中介收錢辦事了,則很可能不受法律約束。過往案例中,曾有女子海外代孕失敗要求退還費用,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均存在過錯,中介僅被判退還四成費用,並未受到其他法律懲處。
此外,代孕產業鏈中的醫療人員,目前只能以涉嫌非法行醫而定罪量刑。參與代孕的生物學父母,如若有退單、拒收代孕孩童行為之時,才可能按遺棄罪接受刑罰。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中,刪除了草案中“禁止以任何形式代孕”等規定,當時有很多專家表示,代孕不應被一棒子打死,需要考慮到特殊情況如失獨家庭等,“禁止代孕”可改為“規範代孕。
即便假設社會接受了“規範代孕”,但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施行後的近5年時間裏,也並未有任何有針對性法律意見出台,國內代孕黑產業鏈仍舊未得到有效治理,代孕女性和所生孩童的權益依舊無法保障。更何況,假設基本不會成立,當下社會對於代孕仍舊持反對態度。
之所以當下社會反對代孕,是因為很大一部分羣體明確認識到,代孕不僅違揹人類倫理道德,還會對代孕女性產生嚴重人身傷害。這樣一種變相將人體出租的行為,將會衍生很多難以想象的社會問題。那些代孕合法國家已產生的社會問題可作觀照。
在BBC拍攝的紀錄片《代孕者》中,因為代孕合法,代孕成為了一部分印度女性可以考慮和選擇的謀生手段。這些選擇代孕謀生的印度女性,為此付出了極大的健康代價。事實上,在印度、烏克蘭等一些曾經或現在仍舊代孕合法的國家,商業代孕已經很明顯讓參與女性成為生育工具人,並引誘或變相迫使更多沒有經濟能力的女性加入。
用一句網絡流行語,可總結商業代孕帶來的各種問題——“如果自由不加限制,一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選擇參與代孕的女性自有其原因不應苛責,但其所在的社會必須首先要為女性營造一個平等和保護的氛圍,這個氛圍要能夠讓一些女性羣體在遭遇困難或其他原因時,能夠擁有社會救濟渠道,而不會想要通過代孕等方式謀生。
而另一方面,由於很多羣體選擇代孕是為了擁有一個能夠符合自身喜好的孩童,因此“買方”的選擇需求,除了會讓代孕女性承擔嬰兒性別所導致的強制流產風險,還將導致不符合“買方”要求的嬰兒得不到其應有的平等權益。試想,無論是在合法代孕的部分國家,還是選擇國內代孕黑產業鏈,“買方”顯然不會要一個不健康的嬰兒,那這些嬰兒“何去何從”,不敢想象。
2020年5月,法新社曾報道,“在幾個醫療中心有百餘名兒童在等待其父母”,而這些兒童其實是代孕女性所生的嬰兒,他們的外國父母因新冠疫情無法入境將其接走。這同樣能夠例證,代孕產業中已變為特殊商品的孩童,並無法像合法生育下的孩童,得到應有的關愛和權益保護。
因此,對於反對代孕需要時時呼籲,而對於目前國內法律存在的空白,則有必要藉此機會倡議有關部門儘快填補,不能再讓代孕黑產業鏈繼續鑽法律的空子了。
來源:光明日報
編輯:蘇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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