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修正草案:公職人員指使盜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入學將被處分
新京報快訊 據中國人大網消息,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舉行記者會,發言人臧鐵偉介紹立法工作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在會上,臧鐵偉介紹了教育法修正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情況。
今年1月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對教育法修正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會後在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共收到413人提出的497條意見,另收到羣眾來信3封。意見主要集中在完善冒名頂替入學行為法律責任等方面,如建議與刑法修正案(十一)相銜接,增加組織、指使冒名頂替行為的法律責任等。對這些意見在修改過程中進行了認真研究,擬將“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等欺騙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學資格頂替入學”修改為“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增加規定,組織、指使盜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的,屬於公職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正草案二次審議稿已作相應修改。
編輯 楊利
來源:中國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