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祖明知禁火令還點香燭引發山火,刑拘

記者從廣東普寧公安獲悉,4月3日, 有一名因上山祭祖點燃香燭而引發山火的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

清明祭祖明知禁火令還點香燭引發山火,刑拘

4月3日11時30分許,廣東省普寧市公安局池尾派出所在工作中發現池尾街道新豐村一山林發生山火。該所立即組織民警協同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開展撲火工作,並組織調查山火火源。經調查,發現系黃某鑾(女,66歲,流沙北街道人)所為。4月3日21時許,黃某鑾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清明祭祖明知禁火令還點香燭引發山火,刑拘

經審查,犯罪嫌疑人黃某鑾交代於4月3日9時50分許,在明知《普寧市人民政府禁火令》的情況下,在池尾街道新豐村一山林半山腰處祭拜先祖時,仍用打火機點燃香燭進行祭拜,引發山火蔓延。經勘查,過火面積共167.9畝。

清明祭祖明知禁火令還點香燭引發山火,刑拘

目前,犯罪嫌疑人黃某鑾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户端

編輯 李拓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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