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3日),四川綿陽市公安局涪城區分局發佈一則警方通報,一男子因違反防疫規定被行政拘留5日。通報如下:
2022年1月7日,馮某某從河南省某中風險地區到達綿陽市涪城區後,未按照防疫規定主動到居住地社區報備,在明知自己的健康碼變為黃碼並經相關部門短信提醒後,仍未向社區報備,且於1月12日晚到居住地小區樓下超市購買商品,違反了疫情防控相關規定,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之規定,綿陽市公安局決定對馮某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轉自:央視新聞
來源:安徽交通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