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文明養犬,何時才能不掉“鏈”

由 敖學農 發佈於 綜合

  倡導“文明養犬”由來已久,但遛犬不拴繩、犬隻隨地便溺、犬吠擾民、惡犬傷人、隨意棄犬等不文明養犬行為時有發生,影響了公共環境衞生和廣大居民羣眾的正常生活。

  文明養犬,不僅體現了一個公民的良好素質,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要實現這一目標,不僅需要養犬人提高素質修養,還需要有關部門拿起法律武器,做到有過必罰、有罰當嚴,讓文明養犬的法律法規得到有效落實。

  多措並舉倡文明養犬新風

  “近幾個月來,不文明養犬行為有所改善,現在我們小區幾乎看不到流浪犬,遛狗不拴繩、犬隻隨意大小便的現象也減少了。”近日,銀川市金鳳區紫園三區物業公司負責人柴永萍説。

  2021年5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施行,出門遛狗不拴繩、不佩戴犬牌、未按規定對犬隻接種狂犬病疫苗等行為均被視為違法。“以前小區內遛狗不拴繩、犬隻隨意大小便現象很普遍,流浪狗也多,居民投訴多。我們上前阻止遛狗不拴繩的,還會被犬主責罵。”柴永萍説,去年下半年起,不文明遛狗行為大為改觀,個別人遛狗不拴繩,一經勸説,他們會立馬給狗把繩拴上。同時,綜合執法部門、街道、社區經常在小區宣傳文明養犬的重要性,紫園三區有10餘隻寵物犬,幾乎都辦理了犬證。

  2020年,銀川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制定了《關於加強銀川市犬類治理的實施方案》,對打造文明養犬示範小區、持續推進不文明養犬行為專項治理、加大流浪犬抓捕力度、有效提升犬類管理文明執法能力、加強經營環節犬類管理、全面建立犬類管理長效機制等方面做出具體部署。2021年,結合深化文明養犬示範小區創建活動,銀川市綜合執法監督局組織轄區綜合執法局開展不文明養犬專項整治,對流浪犬隻、遛犬不拴繩行為、違規飼養大型犬烈性犬等不文明行為以及犬隻登記辦證率、強制疫苗、芯片植入低等現象加大執法整治力度。2021年,銀川市創建文明養犬示範小區262個,共捕捉收容流浪犬3901只,處理居民投訴1168件,處理遛狗不束犬鏈1725起,處罰不文明養犬行為490起,罰款30270元。

  “經過執法部門多措並舉加強治理,市民文明養犬習慣正在逐步形成。”銀川市綜合執法監督局執法一大隊隊長宋鵬説。

  犬隻擾民仍有犬主不聽勸

  “小區裏有物業、街坊鄰里的監督,遛狗不拴繩、犬隻隨意大小便的現象少了。可有些犬主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就‘放飛自我’。”銀川市金鳳區湖映康晨小區的吳女士説。

  2月11日,記者在銀川市金鳳區正源北街宜居巷,看到一隻未拴狗繩的犬隻在馬路隨意跑跳,犬主人拿着狗繩遠遠跟在後面;同日,在銀川市金鳳區寶湖東路湖映康晨附近,一隻未拴狗繩的寵物犬在草坪撒歡。

  “現在想起那天發生的事仍心有餘悸。”家住銀川市金鳳區大閲城公寓的席女士告訴記者,大年初一,她出門走親戚,在樓下等人時,感覺肩上搭了一雙手,她以為是熟人拍肩膀打招呼,回頭一看,肩上竟然趴着一隻大狗。“我被嚇得渾身發軟,兩腿直打哆嗦。那是一隻沒拴狗繩的薩摩耶,體形很大,太嚇人了。”席女士説,雖然犬主很快喚走了大狗,還一直跟她賠禮道歉,但她因驚嚇過度,好多天都沒有緩過神來。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永欣園小區居民向《讀者來信》編輯部反映,小區附近的早市經常會有寵物犬光顧,沒有拴繩的犬隻在擁擠的人流中左衝右撞。“我們很害怕,萬一被狗撲或咬傷了怎麼辦?”永欣園小區居民王麗説,她並不喜歡小動物,每次寵物犬在她腳邊嗅來嗅去,她都會非常緊張:“對犬主人來説,寵物犬是他的家人,但對我們來説,它們並不是友善的‘朋友’。”

  石嘴山市民李淑琴飼養了一隻小泰迪,遛狗從不拴繩:“我家狗狗很乖,個頭也小,性格温和,從不咬人。”記者詢問其飼養的寵物犬是否打過疫苗?如果咬了人該怎麼辦?李淑琴沉默不語。

  除了遛狗不拴繩外,寵物犬隨意便溺也讓市民非常反感。春節期間,記者在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星海時代花園小區看到,不少市民帶着寵物犬出來遛彎,小區道路上、草坪上,隨處可見狗狗糞便。

  “雖然石嘴山市2020年就出台了文明養犬規定,但很多市民還是我行我素,遛狗不拴繩,不及時清理犬隻糞便。作為社區工作人員,我們只有勸導的義務,市民不聽也沒有辦法。”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青山街道裕園社區負責人梁玲説,不文明養犬行為的背後,是養犬人公共道德和公共意識缺失的表現。

  有法不依管狗前提是管人

  民法典專門規定了飼養動物造成的損害責任,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也對養犬人作了明確要求。

  2019年11月1日,新修訂的《銀川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施行,什麼樣的狗能養,市民養犬時應遵循哪些行為規範,條例一一作出了説明。

  2020年10月施行的《石嘴山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凡在住宅小區公共區域養犬、設置犬舍或攜帶犬隻出户未拴束牽領,或者有牽引帶超過1.5米等行為的由城市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可處50元罰款。1年內累計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由公安機關沒收犬隻,註銷養犬登記,5年內不予辦理養犬登記。

  2021年,中衞市沙坡頭區綜合執法局曾就中衞市巡視組提出的“處理公園、步道等公共場所遛狗行為及流浪狗收容力度不大”問題進行整改。依據《中衞市養犬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個人和單位攜帶犬隻進入市場、商場、飯店、公園、公共綠地、學校、醫院、展覽館、影劇院、體育場館、遊樂場、車站以及其他公共場所的,將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對個人處以4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記者瞭解到,這些法律法規還需要進一步落實到位。“對於個別不拴狗繩遛狗的居民,執法人員曾多次上門對狗主人進行教育,但狗主人當面答應得很好,認錯態度也很誠懇,等執法人員一走,這些居民仍然我行我素。”柴永萍説。

  梁玲説,相關法律法規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確實存在一定困難,包括居民文明養犬意識不強、犬主登記註冊不積極、犬隻免疫覆蓋率低以及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等。

  紅寺堡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説,近年來該區各綜合執法隊按照網格化責任區域劃分,加強各自區域內流浪犬隻巡查治理力度。對於巡查中發現的流浪狗,隨時對接專門工作人員進行抓捕。對城區公園、綠地、居民小區、村民聚居區、廣場、背街小巷及各鄉鎮流浪犬出現較多區域以及羣眾普遍反映流浪狗出沒的地段進行集中巡查,對無主流浪犬進行全面捕捉。

  “雖然採取了一些舉措,但在開展養犬管理工作中還是存在很多困難。”紅寺堡區綜合執法局相關負責人説,目前紅寺堡區還沒有專門收容流浪犬隻的收容場所,捕捉到的流浪犬隻處理存在一定難度。紅寺堡區未制定出台本區可行的養犬管理辦法,綜合執法、公安機關、農業農村、衞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各鄉鎮等各部門未形成治理合力。

  多方建言“文明”尚需再努力

  2月11日,記者在銀川市興慶區中瀛御景小區看到,該小區物業專門為狗狗設置了一塊活動區域,四周用圍欄圍住,兩個出口處還設有狗狗衞生間。

  “我們想通過這種形式,引導犬主到指定的區域遛狗,這樣一來,狗狗有了撒歡的場所,也不影響他人。”中瀛泰富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説。

  “設置狗狗活動區域,是‘變堵為疏’的一次有益嘗試。”銀川市興慶區康平社區黨委書記鄭鑫説,引導市民文明養犬,一味地要求養犬人應該如何去做,顯然方法太過單一,應該通過各種辦法,讓養犬人主動自覺地養成文明養犬的習慣。

  自治區政協委員王潤強建議,各地應充分運用城市管理數字化平台,將養犬管理逐步納入管理範圍,實施犬隻電子身份標識管理,制定相關懲戒措施,加大懲戒力度,共同管理轄區範圍內犬隻的活動及養犬人行為。

  寧夏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崔建軍説,文明養犬責任重大,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第九章對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作出了專門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還特別規定了2種情形下不能對寵物主人進行減責或免責,即寵物主違反管理規定,沒有對寵物採取相關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未注射疫苗、遛狗沒拴繩等,從而造成他人損害的,寵物主應當承擔責任。寵物主飼養的寵物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損害的,寵物主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且沒有任何理由可以減責或免責。”崔建軍説。

  寧夏善知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輝説,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對於物業服務企業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犬隻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違反規定飼養動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飼養犬隻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既要依據民事法律,承擔相應民事責任,還要承擔相應行政責任。後果嚴重觸犯刑法的,則要追究刑事責任。

  “我們藉助創建文明養犬示範小區的契機,加強與社區、物業的溝通聯繫,將文明養犬的相關工作更好地推行下去。同時也將聯合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等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執法力度,提高管理服務水平,讓‘遛狗必拴繩’‘養狗必辦證’的文明養犬行為成為養狗人士的一種習慣。”宋鵬説,規範文明養犬不僅僅是養犬人和管理部門的事,每一個人都要有監督的意識,這樣才能形成合力,促進文明養犬。(記者 智 慧 李 錦 張 濤 秦 磊 實習生 楊世梅 楊盛紀)

  手繪 謝鑫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