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預約離婚爽約將被拉入黑名單”登上微博熱搜。據媒體報道,為避免資源被佔用,預約登記離婚後爽約的市民,將會被計入黑名單,180天內不能預約。
消息一出,即引發網友爭議。有網友認為,若夫妻中一方故意爽約,則離婚遙遙無期;也有網友質疑,180天內,若發生家暴等違法犯罪行為,該舉措或客觀上加大受害者的維權難度。
2月3日,廣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不是説爽約了一次,180天內就不能預約。”她表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才會被列入預約黑名單,180天內不接受預約:
①180天內爽約2次;
②180天內取消5次;
③180天內爽約一次、取消2次;
④30天內取消3次。
前述工作人員稱,該規則並非由廣州市制定,而是“廣東省的規則”。
該工作人員同時表示,如果已被列入黑名單,但“夫妻雙方有辦理的需求,仍然可以聯繫婚姻登記處”,再次申請離婚。而180天,是自爽約當日開始算起。她還表示,“180天是系統內的規則,但是不會影響到現場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如果雙方都已經達成了協議,在系統上申請不到,可以去現場輪候,或提前打電話婚姻登記處電話預約,也可以打12349。”
至於網友擔心的“若夫妻中一方故意爽約,則離婚遙遙無期”的情形,該工作人員表示,“可以去法院辦理。這跟爽約規則沒有關係。全國都這樣,在民政局辦理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如果一方想要離婚、另一方不配合,只能去法院去進行訴訟離婚。”
對於不少網友質疑,在180天內,若發生家暴等違法犯罪行為,該舉措或客觀上加大受害者的維權難度的情形,上述工作人員稱,“如果遇到家暴可以報警。遇到此類情況想盡快辦理,也可以通過法院進行辦理。”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楊蓉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