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州交通警察大隊發佈
關於對80處電子警察設備
調整抓拍違法行為和位置的公示
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和《遼寧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設置應用管理工作規範》的要求,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隊對80處電子警察設備調整抓拍違法行為和位置的信息進行公示,自公示期滿5日後零時起開始啓用執法,望廣大駕駛員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此次公示的80處電子警察執法取證設備,73處電子警察設備用於抓拍不按導向車道行駛、逆向行駛、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等違法行為;7處電子警察設備用於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違法行為,抓拍範圍為安裝位置半徑300米內。具體位置及設備名稱公示如下:
電子警察設備
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
2022年7月13日
來源:大連市公安局金州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