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於悦
5月12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建設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支持起步區“複製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經驗政策”,對此濟南市發改委黨組書記、主任謝堃表示,《實施方案》開篇就提出支持起步區“複製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級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經驗政策”,這是起步區建設的最大政策紅利。
“比如,起步區範圍內的太平、孫耿、崔寨、大橋等區域不在自貿試驗區範圍內,但可享受自貿試驗區的政策,起步區內企業可享受更加寬鬆的商務環境、更加便利的貿易通道,也意味着允許起步區開展制度創新,讓起步區內企業可享受更多制度創新紅利。”謝堃表示,
另外,起步區可享受國家級新區待遇,將在税收、土地和重大項目審批等方面獲得國家政策更多的支持。起步區依國務院批覆設立,將擁有市級管理權限並承接部分省級經濟管理權限。
起步區可享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在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方面的政策,同時起步區也能夠在自主創新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先行先試,在加快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推進創新驅動等方面發揮引領、輻射、帶動作用。
國家允許起步區同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一道開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改革先行先試,破除阻礙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創造生態,這也將為起步區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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