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讀賣新聞》12日報道,三重縣一名24歲的警察被指控犯有6起盜竊犯罪,11日被法院判處4年有期徒刑。報道稱,當地警方在調查涉事警察車輛時,在車內發現了鐵鋌、研磨工具、噴火槍等工具,令當地警方大跌眼鏡,有警官評論稱,“工具之多就像大盜”,“警察和盜竊犯,真不知道他的本職工作是什麼”。
涉事警察6月被逮捕
據報道,涉事警察於6月遭到逮捕,在逮捕當初,其被指控涉嫌從某企業高層的家中盜取9塊高級手錶(價值約1000萬日元)。不過,隨着調查的深入,當地警方發現涉事警察犯有多項餘罪,包括入侵當地民宅、出租車公司與建築公司事務所、典當行等地行竊。
據報道,在調查過程中,當地警方調查了涉事警察所擁有的車輛,並在車內發現了鐵鋌、研磨工具、噴火槍等工具。報道稱,在車中發現的用於犯罪的工具共計十餘種,令調查人員大跌眼鏡。就此,有警官評論稱,“工具之多就像大盜”,“警察和盜竊犯,真不知道他的本職工作是什麼”。
竊賊警察還犯有多起餘罪,車中擺放着涉案道具,警官大跌眼鏡,“真不知道他的本職工作是什麼”
看到警察盜竊,也讓受害者憤怒不已。報道稱,受害典當行經營者在接受採訪時透露出怒意,説道:“作為典當行,(在追溯贓物等方面)一直在配合警方調查,從今以後我再也不能信任警察了。”
報道稱,當地警方共將涉事警察的10項盜竊指控移交至地方檢察院,檢察院對其中6項向法院起訴。法院11日作出判決,認為“涉事警察沒有前科,在被逮捕後償還了贓物和贓款,但有必要對其思想進行矯正,促其養成規範意識”,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