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家長們關注校外培訓新版合同

  最近,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上新”了2021版《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範文本)》,可惜注意到的人不多。某些培訓機構可能巴不得沒人關注這份合同,但消費者應該重視,因為它解決了家長們最擔心的機構捲款跑路和退費問題,是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保障。

  合同開篇便以“特別提示”強調,預收費須通過銀行託管或風險保證金方式全額納入監管範圍。第二條“培訓收費”又設置了開户銀行及賬號一欄,家長們把錢直接打進銀行監管賬户,相當於放進了有官方監督的“保險櫃”,機構再不能隨意挪用。

  對此,眼下忙着向精鋭教育追討學費的家長們應該深有感觸:據統計,截至2月28日,精鋭教育收取的預付學費餘額超過27億元。如果當初報名時能落實示範合同,損失本可以避免。

  再看退費問題。“雙減”政策出台後,大量學生不適應線下課轉線上課,或無法在週一至週五擠出時間上培訓班,需要退費。目前,部分校外培訓機構支持一鍵退費,消費者只要在APP上申請,很快就能退還扣除教材費後的剩餘課時費,還算方便、合理。

  然而,也有些機構壓根兒不打算吐出吃到嘴裏的肉。還有機構在培訓協議裏埋的伏筆是高額違約金和超過90天不再退費。且不説退費本就是國家政策強調的消費者正當權益,更關鍵的是,有的培訓機構此前往往提前一兩年就開始推銷多達數百節的課程,且2018年國家劃出紅線後拒不改正,繼續違規售賣超過3個月及60個課時的課程包。這就導致很多消費者買了價值數萬元的課程還未啓用,就已經失去了退費資格,受到消費者大量投訴。

  如果當初消費者跟企業籤的是新版示範合同,根據合同中白紙黑字印着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60課時的費用且不超過3個月”,以及合同“培訓退費”條款中明確規定正式開班前或開班後一定時間內提出退學的,有權要求全額退費,開班後申請提前退學的按照比例退費,是不是可以避免現在的困境?

  合同雖好,重在推廣。新版合同中的部分表述,2020版中也出現過,但由於當時沒有做重點推廣,導致大多數培訓機構視而不見,示範合同沒能發揮示範作用。很多時候家長掏出了真金白銀,培訓機構卻在線下用薄薄一張紙糊弄消費者,線上用自我優待且無法更改的霸王條款約束消費者,不僅侵犯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還給捲款跑路留下了後路。

  “雙減”政策剛剛落地,新版合同出台不算太遲。主管部門已表態將把推廣示範合同作為落實“雙減”工作的重要環節,這是一個利好消費者的重要信號。企業應抓緊執行示範合同,或對照合同修改原有合同,調整APP界面和財務流程。今後,家長報班和主管部門抽查時,可重點關注培訓機構是否執行了示範合同,將率先落實示範合同的企業優先納入辦學白名單。多年前曾有一句流行語,叫“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現在主管部門、行業協會和家長可以一起喊話:“校外培訓機構,國家喊你們回來籤新合同。”(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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