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超速20%以內不扣分 多項違規扣分減少
【太平洋汽車網 行業頻道】日前,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審議通過,將於202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違法記分有所調整,超速扣分值從12、6、3、2、1調整為了12、9、6、3、1。而以前超速50%以上是要扣12分、20%-50%扣6分、20%以下扣3分,而調整後主要針對高速快速路級普通道路進行了區分。普通道路的扣分進行了下調:超速50%以上扣6分、20%以下不扣分,並且高速上超速20%以下也不扣分。
對於私家汽車來説,如果超速低於20%將不再被扣分,比如在限速120km/h的高速公路上,車速達到125km/h,就不會被扣分罰款。超速介於20%-50%之間會被扣6分。如果私家車超速高於50%則會被扣12分。對於營運性質的車輛要求更加嚴格,罰款金額根據超速情況處理。
值得關注的是,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從12分降為9分;不避讓校車從6分降為3分;違反禁令標誌、禁止標線指示從3分降為1分;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從2分升為3分。而交通違法行為情節輕微,給予警告處罰的,免予記分。
此外,新規推行了學法減分的措施。對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且經考試合格,或者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符合扣減記分條件的駕駛員,可以從已累積記分中扣減記分,一個記分週期內最高可扣減6分。(編譯:太平洋汽車網 柳昀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