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昊
12月16日,涉案企業合規第三方監管人座談會在京舉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全國政協副主席、全國工商聯主席高雲龍,財政部、國務院國資委等部門負責人出席會議並講話。司法部、税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中國貿促會等第三方機制管委會成員單位代表、在京第三方機制專業人員代表在主會場參會。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全國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徐樂江主持會議。
2020年3月,最高檢啓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在上海、江蘇、山東、廣東的6家基層檢察院開展企業合規改革第一期試點。今年3月起,在第一期成功試點的基礎上,最高檢部署第二期涉案企業合規改革試點工作,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等10個省級檢察院共確定27個市級檢察院165個基層檢察院作為試點開展改革,目前試點院在上述10個省級檢察院範圍內進一步擴大至61個市級檢察院381個檢察基層院。截至11月底,試點地區共辦理涉企業合規案件525件,其中適用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案件254件。一些非試點省份檢察機關也根據本地情況,積極主動在法律框架內開展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相關工作。
如何全面把握第三方機制相關工作的內涵要求,推動第三方監督評估落實落細?張軍指出,要充分發揮專業人員名錄庫作用,努力促進第三方監督評估的實質化專業化,着力強化檢察機關在第三方監督評估中的主導職責。通過改革試點工作督促涉案企業“真整改”“真合規”,重要前提是第三方組織、人員要做到“真監督”“真評估”,謹防企業合規整改成為走過場的“紙面合規”、可改可不改的“軟約束”,決不能讓合規改革成為涉案企業無條件“免罰金牌”。
回應第三方監管人代表圍繞合規考察評估標準、合規經費保障、第三方專業人員利益迴避等問題提出的意見建議,張軍闡釋了主張——要制定好涉案企業合規整改之“規”。第三方組織開展監督評估,重點是核查涉案企業承諾的“合規計劃”是否執行到位,“合規計劃”須針對不同企業、涉嫌不同犯罪,做到個別化、差異化。要積極探索合規經費保障機制。檢察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跟蹤關注、分析研判,根據試點經驗提出經費保障意見建議。要自覺遵守落實第三方專業人員利益迴避等監督制度,確保企業合規改革行穩致遠。
高雲龍在講話中指出,企業合規改革是惠企利國的好政策,有利於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是維護企業和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舉措。第三方監管人是各行業、各領域的專業人才,要保持為民服務的情懷,要秉持專業權威標準,要恪守客觀公正原則,確保每一個辦結的案件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