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3日電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近日印發的《關於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的意見》(下稱《意見》)指出,改革的總體目標是全面加強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這份意見進一步完善了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領導體制。其中明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加強對中管高校紀檢監察工作的統籌領導,中管高校紀委書記擔任國家監委派駐監察專員,設立監察專員辦公室,與學校紀委合署辦公。
《意見》指出,駐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科學院紀檢監察組協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機關做好相關工作,加強對中管高校共性問題和駐在部門行業性問題的監督檢查,推動專項治理。
這份意見明確了中管高校紀檢監察機構一體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方面職責,並明確了督促落實主體責任、談心談話、幹部選拔任用把關、問題線索處置、查閲複製材料、協助開展內部巡視、提出紀檢監察建議等方面的權限。
《意見》還提出,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報告、聯合審查調查、溝通協調、支持保障工作機制。
2021年5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召開了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研討交流會。會議指出,深化中管高校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是黨中央加強對中管高校集中統一領導、推進中管高校黨的建設、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建設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大學、鞏固馬克思主義指導地位、強化中管高校領域正風肅紀反腐的現實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