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深受遠光燈影響過的司機都有過這種想法,線上下也都進行過相關話題的討論;然而這些方式都不能徹底解決這些問題,其中“隔離牆體”是最不能普及的。因為牆體必然是用磚石修築,車輛在碰撞時必然會造成碎磚石的飛濺;行駛中的各類型車輛的慣性力動輒數十噸,普通牆體在巨大作用力的撞擊下必然會有大塊的脱落與飛濺。結果則會是單車碰撞而造成很多車輛的失控,所以隔離牆體實際並不科學,用有一定緩衝撞擊力作用且不會飛濺的金屬護欄才是正確的選項。
高速公路金屬護欄加上行道樹有沒有作用呢?答案是肯定的,但這裏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為什麼高速公路中間的“綠化帶”都比較矮,反而是兩側的行道樹卻比較高呢?如果對換一下位置的話,遠光燈的問題也許就迎刃而解了吧。問題不是那麼簡單,高速公路都是修建在城市邊緣的位置,道路總是在農田之間;農田旁邊種的樹叫做防風林,對於大風或沙塵暴都能起到理想的保護效果,而且能防止土壤表層的淺土被吹走而造成土質變差。其次則是保護水源不流失,樹木紮根很深,不僅不會與農作物“爭水”反而能更多的吸收地下水到上層土壤,如果把這些樹木移到道路中間會怎樣呢?
首先道路中間種植行道樹無法起到有效放風的效果,其次也無法為農田的土壤帶來水汽;再次則是最重要的問題了,那就是這些樹木都會長得很高且不會種植的很稠密,樹木的間隔之處會有相當嚴重的“橫風”,因為樹冠的位置會擋風。那麼這些間隔位置的橫風就會嚴重影響駕駛安全,所以高速公路中間隔離護欄裏都會密集的種植普通綠植,這就沒有不規則橫風的問題了。
而即使撇開橫風的問題不談,這些樹木長得過高之後是否需要修剪,修剪是否需要吊車或其他特殊車輛?答案是肯定,那麼這就會影響高速公路的通勤效率,而且沒有及時修正的樹木折斷或枝杈折斷或下垂,對於高度動輒超過四米的貨車而言,難道不是行車的安全隱患嗎?所以高速公路不能通過行道樹來解決遠光燈的問題,即使行道樹在中間且很高,上下坡的時候仍舊會受到遠光燈的影響;那麼高速公路最終只能通過駕駛員的自身素質來解決遠光燈的問題了,不過在車速偏高的道路上行車時是需要以遠光燈為主的,只有超車或跟車行駛時才需要切換為近光。這是安全車距與遠光燈照射距離的匹配問題,近光燈只能照射40米左右,不能覆蓋安全車距則會影響安全駕駛;遠光燈會在150米左右,所以高速用遠光並沒有錯。
其他道路是否能通過「中置行道樹」解決問題呢?城市快速路 √;城市道路 ×;國道省道 ×;高架路橋 ×。能夠在道路中間位置種植行道樹,而且可以很高的公路——基本都是城市快速路,當然這些道路也有一些特殊的命名,比如迎賓道路、景觀大道、快速公路等等,本質都是相同的。這些道路之所以能以中置行道樹解決遠光燈的問題,其實也是“無心插柳柳成蔭”的結果;非常高的行道樹首先起到了美觀的效果,高標準的綠化才能提升城市形象,所以才能叫做迎賓道或景觀道。其次則是通過這些樹木起到防止揚塵的功能,行駛中的汽車捲起的灰塵會通過樹木吸附,並且能通過樹木吸附尾氣有害成分,這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那麼為什麼城市道路與其他道路基本都不在道路中間修行道樹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因為行道樹有「防塵降噪」的功能!城市道路與住宅區的內部道路首先要考慮到行人和非機動車,汽車揚塵不應該影響到這些交通參與者;所以必須將行道樹種植在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之間的位置,這樣就能起到有效防塵效果了。
噪音污染是很嚴重的問題,正常城市道路的街道背景噪音可以達到70-80分貝;這相當於NVH水平很差的汽車以120km/h行駛的噪音音強標準,長時間處於這種環境中必然會影響聽覺系統和精深。而這兩級道路的兩側多為住宅區、辦公區或學校,所以以高成本在兩側種植行道樹就很重要了;在兩側種植之後已經讓道路的看度變差,此時還能夠在中間繼續種植行道樹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即使這些道路和城市快速路一樣能便於樹木修整,但硬件基礎也決定了不具備“左中右·三道樹”的條件。至於國道省道的標準要與高速公路相當,同時要綜合道路兩側住宅對防塵隔音保護的需求,從而將行道樹種植在兩側。
除城市快速路能夠通過行道樹解決遠光燈的問題以外,其他道路都無法通過相同方式解決。所以最終解決方式仍舊只能寄希望於加強違規使用遠光燈車輛的處罰,在道路攝錄設備系統中加上對此類車輛的甄別。再次則是加強駕駛學習階段中對交通規則的培訓,從問題的源頭找解決問題的辦法,這才是正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