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落地不久,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也來了。12月1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
當前,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各機構正“酣戰”,商業養老金業務有什麼特點?與個人養老金的主要區別是什麼?推行商業養老金試點有怎樣的意義?
覆蓋10省市,4家公司獲首批試點
所謂商業養老金,是養老保險公司經營的新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主要依託保險經營規則創新產品和服務,向客户提供養老賬户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服務。
根據《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等10個省(市)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首批獲得試點資格的養老保險公司有四家,分別是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養老險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
對於選定的試點公司,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四家參與試點的養老保險公司在資本實力、業務渠道、經營管理等方面各有特點,由其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有利於發揮養老保險公司在養老資金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專長。
具體的試點內容包括三項,一是創新發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提供包括養老賬户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滿足客户生命週期內多樣化養老需求;二是探索利用多渠道開展商業養老金業務,更廣泛地覆蓋和觸達廣大人民羣眾;三是探索建立與商業養老金業務特點相適應的銷售長期激勵機制、風險管控機制和投資管理機制等。
當前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各機構正“酣戰”,銀保監會此時推出商業養老金業務,並於明年起開啓試點,背後有怎樣的深意?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副秘書長宋佔軍表示,由於個人所得税起徵點、專項扣除等因素,實際上享受個人養老金税收延遞的人羣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推出商業養老金業務,有助於在保障人羣和保險產品層面補充個人養老金業務。此時開展商業養老金試點,可能是引導保險公司尤其是專業養老保險公司聚焦養老保障領域,切實提高養老保險產品的競爭力,豐富養老保險產品公司,進一步發揮保險公司在第三支柱養老保險領域的功能作用。
首都經貿大學保險系副主任李文中則表示,伴隨着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落地時的媒體宣傳,城鄉居民對養老保障有了更深刻的認識與理解,自我養老意識也會有明顯提升。此時,推出商業養老金試點既能進一步滿足消費者的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又能借機更好地推廣商業養老金業務,壯大養老第三支柱。
具備普惠性長期性,具體形態尚未確定
養老壓力如今已成為人們不得不面對的現實。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2.64億,佔總人口比例的18.7%,人口老齡化程度進一步加深。
“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規範發展第三支柱養老保險。
在發展商業養老金融方面,銀保監會已經先後啓動了專屬商業養老保險、養老理財產品、特定養老儲蓄等試點。
此次開展的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在產品方面有什麼特點和特色?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養老金業務主要有六方面特點,包括賬户與產品相結合、建立鎖定養老賬户與持續養老賬户的雙賬户組合、產品設計以積累養老金為主要功能、強化風險管控、提供多種領取安排和養老規劃服務等。
具體來説,商業養老金業務為個人建立信息管理賬户,提供不同期限、風險、流動性等特徵的商業養老金產品,滿足客户穩健投資、風險保障、退休領取等養老需求,同時兼顧鎖定養老資金長期投資和個人不同年齡階段流動性的雙重需要。並支持個人長期持續積累養老資金,可提供一定的身故、意外傷害等附加風險保障。
談及商業養老金業務的特色,中國人壽養老險公司表示,商業養老金操作便捷、運作透明、選擇多樣,具備普惠性、平衡性、長期性等突出優勢;商業養老金配套的養老規劃服務,能夠幫助客户提前做好安全穩妥的長期養老資產配置。
不過,北京商報記者採訪多家試點公司瞭解到,目前商業養老金相關產品的具體形態還未明確。
對於產品開發,中國人壽養老險公司承諾,將根據商業養老金產品“資金長期性、收益安全性、領取約束性”的基本定位,探索開發系列產品,兼顧不同年齡、不同職業、不同風險偏好居民的多樣化需求,實現覆蓋至退休的養老資金生命週期管理。
不享受税優,年滿18歲即可參與
當前,個人養老金業務市場火熱,銀行開户,保險公司和基金公司積極銷售產品,商業養老金業務與個人養老金有哪些區別?
對於二者的關係,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商業養老金定位於面向廣大人民羣眾的普惠性、創新性個人商業養老金融業務,是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組成部分,對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具有支持和補充的作用。
從參與範圍來看,商業養老金更寬泛,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需是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而參加商業養老金業務,只需要年滿18週歲,就可與養老保險公司簽訂商業養老金業務相關合同,通過商業養老金賬户長期積累養老金。
在可投產品方面,二者也有較大差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商業養老金客户可選擇購買養老保險公司提供的多種商業養老金產品。
不過,不同於個人養老金制度可享受税收優惠政策,個人參與商業養老金業務,不享受相關個人所得税税收優惠政策。
“二者不屬於同一賽道,但有一定聯繫。”李文中指出,個人養老金業務主要是指個人可以用個人養老金賬户資金購買相應的養老保險產品,並依法享受確定額度內的税收遞延;商業養老金業務內容更豐富,包括養老賬户管理、養老規劃、資金管理和風險管理等服務,但是不能享受税收遞延,只是保險公司商業化經營的普惠型養老金融服務。兩者也有共性,都是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鼓勵發展的養老第三支柱的組成部分。
談及推出商業養老金試點的意義,李文中指出,目前國民的養老保障更依賴基本養老保險和社保基金補充構成的第一支柱,第二支柱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受到多方面的制約覆蓋面和保障水平有限,第三支柱發展也很不充分。推出商業養老金試點,有利於增強城鄉居民的自我養老意識,進一步豐富和壯大養老第三支柱,減輕第一支柱的負擔,充分利用養老保險公司在長壽風險管理方面的經驗為消費者提供多樣化的養老保障服務,化解老齡化所帶來的養老壓力。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