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曝光台|1批次“方信”小黃魚毒性污染物超標,廠家被罰10萬元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12月8日,新京報記者獲悉,江蘇省連雲港市方信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方信食品”)因1批次香酥小黃魚毒性污染物N-二甲基亞硝胺超標,被監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320元,罰款10萬元。方信食品稱,N-二甲基亞硝胺超標是所購原料因遠洋捕撈新鮮度有異所致,公司還在尋求更好的處理辦法。

“方信”香酥小黃魚毒性污染物超標

10月22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5批次食品抽檢不合格情況通告,其中標稱方信食品生產的“方信”香酥小黃魚(香辣味,稱重銷售,2021-06-21)存在有機污染物污染問題,N-二甲基亞硝胺檢測值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5.475倍。

圖/電商截圖

市場監管總局提示,N-二甲基亞硝胺是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一種,是國際公認的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亞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攝入含大量N-亞硝胺類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

12月7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發佈上述抽檢事項的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及核查處置情況通告。連雲港市贛榆區市場監管局查明,方信食品共生產該批次不合格產品2箱,共計5公斤,貨值320元,均已銷售完畢,產品不合格是原料新鮮度問題導致。方信食品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當地監管部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決定給予方信食品沒收違法所得320元、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原料因遠洋捕撈產生新鮮度差異

天眼查資料顯示,方信食品成立於2005年,註冊資本為880萬元。事實上,本次處罰前,方信食品近兩年已多次被罰。

2020年3月,方信食品因“舟山東海蝦米”產品未標註生產日期,被連雲港市贛榆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8萬元。2021年9月,方信食品因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被連雲港市贛榆區應急管理局罰款3000元。2021年10月,方信食品因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被連雲港市贛榆區市場監管局罰款8.5萬元。

同時,“方信”香酥小黃魚也是今年第2次因毒性污染物抽檢不合格。2021年6月,江蘇市場監管局2021年第33期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中,1批次標稱方信食品生產的香酥小黃魚(稱重銷售,2021-02-04)N-二甲基亞硝胺含量不合格,檢測值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8.45倍。

12月8日,圍繞小黃魚產品半年內2次被檢出N-二甲基亞硝胺超標等問題,新京報記者依據天眼查收錄聯繫方式致電方信食品。方信食品工作人員稱,公司“小黃魚”原料源自個體漁船採購,因原料均為遠洋捕撈,出海來回至少要15天,所以第一天到第十五天捕撈的魚會混在一起被漁民售賣,進而產生新鮮度差異。“我們也曾找江蘇海洋大學的教授等請教如何避免此類情況的發生,專家建議從源頭上儘量購買漁民近幾天捕撈的新鮮貨。但實際上魚是混在一起賣的,難以區分天數,所以目前還在尋求更好的處理辦法。”

新京報記者 / 王思煬

編輯 / 李嚴 張明璇

本文為綠松鼠(ID:xjbxinshipin)原創內容,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