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條件的人員別忘申領失業補助金

快到年底啦,淄博市人社部門提醒,符合條件的人員別忘了申領失業補助金,申請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領條件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參保繳費不足1年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3.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待遇標準

1.參保繳費5年以上(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50元。

2.參保繳費5年以下(不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00元。

申領方式

1.線上渠道(電腦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業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2.線上渠道(手機端):登錄温暖淄博人社APP-電子社保卡-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3.線下渠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

申領期限

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

提醒注意

1.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

2.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3.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出(轉入);遇有異地就業、異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的,申請人承諾同意停發並在轉入地不再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可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5.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請於2020年12月31日辦理申報。2020年3月至淄博市失業補助金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其未就業期間的待遇可申請補發。

失業補助金政策及經辦機構諮詢電話

淄博市:12333

市直:3182636

張店區:2922689

淄川區:5260070

博山區:4161968

周村區:6160107

臨淄區:7177139

桓台縣:8215969

高青縣:6986696

沂源縣:3257539

高新區:3582876

經開區:7870200

文昌湖區:688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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