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到年底啦,淄博市人社部門提醒,符合條件的人員別忘了申領失業補助金,申請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
申領條件
1.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參保繳費不足1年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3.參保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失業人員。
待遇標準
1.參保繳費5年以上(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50元。
2.參保繳費5年以下(不含5年)的失業人員,失業補助金標準為每月100元。
申領方式
1.線上渠道(電腦端):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失業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網上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2.線上渠道(手機端):登錄温暖淄博人社APP-電子社保卡-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失業補助金申領(請選擇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
3.線下渠道:符合領取失業補助金的人員,可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至失業前最後一次參保所在區縣(市屬參保的按企業所在地區縣)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諮詢。
申領期限
失業補助金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
提醒注意
1.失業補助金只能申領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
2.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
3.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出(轉入);遇有異地就業、異地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等情形的,申請人承諾同意停發並在轉入地不再申領失業補助金的,可按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4.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5.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請於2020年12月31日辦理申報。2020年3月至淄博市失業補助金政策出台前已符合申領失業補助金條件,但目前因重新就業等構成停領情形的失業人員,其未就業期間的待遇可申請補發。
失業補助金政策及經辦機構諮詢電話
淄博市:12333
市直:3182636
張店區:2922689
淄川區:5260070
博山區:4161968
周村區:6160107
臨淄區:7177139
桓台縣:8215969
高青縣:6986696
沂源縣:3257539
高新區:3582876
經開區:7870200
文昌湖區:688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