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首席記者 李玉坤)3月1日起,《長江保護法》正式施行。歷經三次審議,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長江保護法》。
為了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促進資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態安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中華民族永續發展,《長江保護法》的出台施行將形成保護母親河的硬約束機制。
作為中國首部流域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打破了之前長江“九龍治水”的局面,同時對於長江生物保護、污水治理、防洪救災、生態修復等提出了新的要求。
新京報記者總結了8個關鍵詞,解讀保護法實施後即將帶來的變化。
關鍵詞1:流域法
我國第一部流域專門法律施行
《長江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流域專門法律。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別濤解釋,《長江保護法》與《水污染防治法》《水法》《航道法》等相關法律相比,既有不同的側重領域,又存在較密切的銜接關係。《長江保護法》的施行,不影響相關法律在長江流域的適用,《長江保護法》重在解決相關法律沒有涉及或者規定較為原則,但影響長江流域污染防治、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的重點領域、關鍵問題。
保護法提到,長江流域是指由長江干流、支流和湖泊形成的集水區域所涉及的青海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區、雲南省、重慶市、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安徽省、江蘇省、上海市,以及甘肅省、陝西省、河南省、貴州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廣東省、浙江省、福建省的相關縣級行政區域。這意味着,保護法中,除了長江干流流經的11個省市外,還涉及甘肅省、陝西省等支流或湖泊所在縣。浙江財經大學副教授裘麗認為,長江已經“病得不輕”,如果不從廣度去解決現有的問題,既不能解決支流或湖泊的問題,也保不住幹流。
關鍵詞2:水生生物
減少對重要水生生物的干擾
《長江保護法》提出,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自然資源、水行政、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科學劃定禁止航行區域和限制航行區域。
禁止船舶在劃定的禁止航行區域內航行。因國家發展戰略和國計民生需要,在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禁止航行區域內航行的,應當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商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同意,並應當採取必要措施,減少對重要水生生物的干擾。
農業農村部長江辦主任馬毅表示,按照保護法要求,農業農村部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生物多樣性保護標準體系,制定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計劃,加強水生生物重要棲息地保護,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生產性捕撈,加大對有關違法行為的責任追究和處罰力度。農業農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和沿江地方人民政府全面落實長江水生生物保護要求,落實珍稀瀕危物種拯救計劃,健全長效保護管理機制,加快出台《長江水生生物保護管理規定》。
關鍵詞3:禁漁
一系列舉措破解長江“無魚”之困
《長江保護法》提出,國家對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實行嚴格捕撈管理。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全面禁止生產性捕撈;在國家規定的期限內,長江干流和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長江河口規定區域等重點水域全面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工作,嚴厲查處電魚、毒魚、炸魚等破壞漁業資源和生態環境的捕撈行為。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退捕漁民的補償、轉產和社會保障工作。
馬毅認為,長江流域生態環境遭到嚴重破壞,導致白鱀豚、白鱘、鰣魚功能性滅絕,中華鱘、長江鱘、長江江豚極度瀕危,珍稀特有物種全面衰退,經濟魚類資源接近枯竭。為破解長江“無魚”之困,長江保護法從流域的整體性、系統性出發,提出了建立流域協調機制、嚴格規劃管控、規範資源利用、防治水污染、推進水生態修復、鼓勵綠色發展等一系列舉措。
關鍵詞4:控制採砂
依法劃定禁止採砂區和禁止採砂期
《長江保護法》規定,國家建立長江流域河道採砂規劃和許可制度。長江流域河道採砂應當依法取得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流域管理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的許可。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和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劃定禁止採砂區和禁止採砂期,嚴格控制採砂區域、採砂總量和採砂區域內的採砂船舶數量。禁止在長江流域禁止採砂區和禁止採砂期從事採砂活動。
中國綠髮會秘書長周晉峯認為,採砂首先是對水生態的嚴重破壞,對長江生物多樣性特別是底棲生物帶來了很大影響,其次採砂改變了自然的水文特徵,在河道過量採砂,使得水流沖刷加劇,甚至引起堤岸坍塌,影響行洪安全等。
水利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陳東明表示,水利部將會同相關部門和沿江地方政府,抓緊制定出台《河道採砂管理條例》;嚴格實施許可制度,同時,繼續開展打擊非法採砂的聯合執法行動。
關鍵詞5:防洪
推進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
《長江保護法》提出,國務院有關部門和長江流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推進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提升洪澇災害防禦工程標準,加強水工程聯合調度,開展河道泥沙觀測和河勢調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防洪減災工程和非工程體系,提高防禦水旱災害的整體能力。
陳東明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將加強長江防洪體系建設,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干支流堤防和蓄滯洪區建設,加強河勢控制和河道綜合治理,提升洪澇災害防禦工程標準;同時,加強以水文站網為基礎的綜合監測站網建設,優化站網布局,加強河道泥沙觀測和水情雨情監測預報預警,優化以三峽水庫為核心的干支流控制性水工程聯合調度方式。
關鍵詞6:污染防治
保護法明確長江流域控制總磷排放
《長江保護法》提出,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沒有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特色產業、特有污染物,或者國家有明確要求的特定水污染源或者水污染物,補充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別濤解釋,《長江保護法》明確長江流域控制總磷的排放,磷礦、磷肥、磷化工和相關尾礦都是長江流域比較突出的問題。同時,對於長江流域最近幾年比較突出的跨行政區危廢非法轉移和傾倒的問題,提出了限制性的規定和相關的處罰。對影響地下水的重點污染源的環境風險隱患要進行調查評估,嚴格管控危化品在長江流域的運輸,提出要求地方制定更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標準。
《長江保護法》提出,對於涉磷等超標排放等違法行為,要在現有的《水污染防治法》的基礎上實施更嚴厲的處罰。在《水污染防治法》的處罰之上提高了處罰額度,也提出了新的處罰形式,包括禁止建設化工項目、化工園區,新改擴建尾礦庫。違法侵佔建設的行為,由環保、資源等主管部門實施處罰,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並可以報請政府依法關閉。
關鍵詞7:提升水質
幹流首次全面達到Ⅱ類水質 但問題仍存
《長江保護法》提出,國家加強長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長江流域飲用水水源地名錄。長江流域省級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其他飲用水水源地名錄。長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合理佈局飲用水水源取水口。丹江口庫區及其上游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區、水質影響控制區、水源涵養生態建設區管理要求,加強山水林田湖草整體保護,增強水源涵養能力,保障水質穩定達標。
別濤表示,長江流域首次全面消除劣V類水質,幹流首次全面達到了Ⅱ類水質。但是我們也清醒認識到,目前還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比如,城市和工業污染的治理任務依然繁重。部分地方的環境基礎設施欠賬較多,黑臭水體的整治、工業污染的治理等污染減排成效還不確定,效果還有待於進一步的鞏固。農業面源污染的防治亟待突破。
關鍵詞8:修復
生態修復要把資金用在該用的地方
《長江保護法》提出,國家對長江流域生態系統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系統治理。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編制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修復規劃,組織實施重大生態環境修復工程,統籌推進長江流域各項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自然資源部法規司司長魏莉華解釋,《長江保護法》設專章對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制度做出明確規定,確立了國家對長江流域生態系統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恢復相結合的治理原則。
自然資源部在生態保護修復方面,將開展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問題研究,包括長江流域自然環境本底及變化調查,長江上下游水平衡研究等。同時,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修復規劃,按照規劃組織實施好長江流域重大生態環境修復工程。
“因為生態修復是一個非常花錢的事,通過規劃,要把國家的資金用在該用的地方。”魏莉華説。
新京報首席記者 李玉坤
編輯 張磊 校對 薛京寧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