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觀察】發揮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的積極作用

本文轉自【人民網】;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徵,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筆者認為,健全收入分配製度,是實現共同富裕征程上的重要一環。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將第三次分配納入基礎性制度安排。這為發揮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的積極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

牢牢把握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黨中央日益重視第三次分配對促進共同富裕的作用。隨着我國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跨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以及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有效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被提上日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明確了第三次分配的社會功能。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將第三次分配納入基礎性制度安排,對其重視升至新高度。

第三次分配可以從“物質生活共同富裕”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兩個維度發揮積極作用,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從“物質生活共同富裕”維度來看,第三次分配是在道德、文化、習慣等力量推動下,廣大社會主體自願通過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志願行動等方式濟困扶弱、推動公益事業發展,實現收入和財富向弱勢人羣、地區、行業以及教育、環保、科技等關鍵領域的合理分配,推動先富幫後富,構建和諧社會關係,促進城鄉、區域、行業平衡充分發展,在高質量發展中縮小收入和財富分配差距,助力物質生活共同富裕;就“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維度而言,第三次分配的推動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習慣等因素。樹立公益意識、參與公益活動、發展公益事業,是一種具有廣泛羣眾性的道德實踐。廣大社會主體,只要關心、支持公益事業,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就開始了道德積累。這不但有助於提高個人、企業和社會團體的社會責任感及公眾形象,而且也有助於改進全社會的公平、和諧與福利狀態,進而增強社會凝聚力和向心力,促進在全社會更好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最終提升全社會的思想境界、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助力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不斷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嚮往,需在構建和培育第三次分配體制機制上多措並舉,久久為功。一是明確黨對公益事業的全面領導,真正確立公益事業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加強頂層設計,構築有中國特色的公益事業發展框架。二是傳承好、弘揚好中華民族樂善好施、扶貧濟困等傳統美德,提升全民社會責任感,倡導全民公益價值觀,培育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相適應、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協調的公益文化。三是推動公益組織規範化、法治化、專業化發展,建立政府和社會主體協同的多層次公益事業發展體系,健全對公益組織和公益活動的評估監督機制以提升公信力,拓展與鄉村振興、健康中國、碳中和、創新驅動等國家重大領域相關的戰略性慈善事業。四是探索對捐贈組織、企業及個人合意的税收減免優惠政策,適時開徵資本利得税、遺產税、贈與税等,充分發揮財政手段對社會公益的激勵作用。五是以發展公益信託為抓手提高捐贈總量和利用成效,積極探索股權捐贈、公益創投、公益組織對外保值增值投資、社會影響力投資等公益金融產品和服務,以金融力量引導實現公益資金來源多元化及資金運用盈利性、流動性和安全性的動態平衡。六是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進互聯網公益事業發展,降低公益活動成本,提升社會主體捐贈便利性,吸引更多社會主體參與到公益事業中。七是依託高校社會學、公共管理等學科的辦學基礎,做優做強公共事業管理(公益慈善管理)專業,加快建立完備的公益慈善管理專業本碩博人才培養體系,做實公益慈善政策、文化、捐贈等方面的教學、培訓與研究工作,提升公益慈善人員公益傳播、項目營銷、投融資、管理等專業能力。

需要強調的是,深入理解對第三次分配的重視,關鍵在於把握好“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中“協調配套”的意藴。第一,重視第三次分配,並非忽視初次分配、再分配的作用,而是要強化第三次分配的有益補充作用。將收入、財富的“蛋糕”做大,市場調節起決定性作用,價格槓桿引導着勞動力、資本等要素資源的合理配置,影響着居民工資和財產性收入的多寡,提升了經濟效率。再分配具有強制性,在實現收入分配公平上發揮主導作用。第三次分配,其推動力量主要是道德、文化因素,是自願而非強制的,且道德提升、公益慈善文化發達是緩慢的漸進過程,這決定了第三次分配在解決收入分配問題上只能作為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補充。第三次分配,有助於克服由市場調節主導、強調效率原則的初次分配存在的弊端,補足由政府調節主導、強調公平原則的再分配存在的短板。將第三次分配納入分配基礎性制度安排,恰是為了激發第三次分配的活力,釋放第三次分配的動能,以助力加強市場經濟道德規範建設,加快完善資本利得税、遺產税、贈與税等政府調節手段,實現市場、政府、社會協同發力。第二,重視第三次分配,並非要第三次分配孤立地發揮作用,也需要初次分配、再分配的協同配合。市場經濟有其自身的道德規範,包括誠實守信、履行契約、公正制度等,市場經濟秩序是依靠市場經濟的道德規範來維持的,市場經濟道德規範是長期進化的產物。由此,完善市場經濟、強化市場調節的過程也是提升市場經濟道德規範的過程,這可為第三次分配作用的發揮夯實道德和價值觀基礎。此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所需的資本利得税、遺產税、贈與税等税收手段,本身也是政府調節、再分配完善發展的重要內容。在政府健全完善了資本利得税、遺產税、贈與税等税收手段的基礎上,第三次分配的作用才會得以充分發揮。

(作者耿中元系浙江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博導,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庫“金融創新與普惠金融研究中心”、浙江省“八八戰略”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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