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宋鑫
為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整治城市不文明養犬出現的亂象,泰山區綜合行政管理局泰前中隊組織人員對不文明養犬行為進行治理。
近期,泰前執法中隊在巡查中發現,位於轄區內的一小區內有遛狗不拴繩現象,隨後執法人員立即對該犬隻主人現場進行勸誡教育,告知其攜犬隻出户時,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並當場對該居民的不文明養犬行為給予了50元的處罰。
202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正式實施,其中第30條明確規定:單位和個人飼養犬隻,應按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攜帶犬隻出户的,應按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
泰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泰前執法中隊執法人員提醒養犬的居民,外出遛狗一定養成牽繩的習慣,避免犬隻騷擾他人,也防止狗狗丟失;遛狗時隨身攜帶垃圾袋或舊報紙,隨時清理狗狗糞便,防止狗狗之間疾病傳染,也避免對公共衞生造成破壞。這不僅事關城市文明形象,還關係着廣大市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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