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快評|公共場所控煙需要國家層面立法

兩會快評|公共場所控煙需要國家層面立法

圖説:“建議公共場所全面控煙”話題備受關注。(來自網絡)

這兩天,“建議公共場所全面控煙”話題備受關注。多年來,“控煙”一直是兩會代表委員聚焦的話題。今年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陳靜瑜和全國政協委員吳凡都帶來了儘快出台國家《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的建議。

目前,雖然包括上海在內的眾多城市,已經出台了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地方性法規,但城市間的控煙依然存在監管“死角”,唯一能夠有效避免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的方法,就是公共場所完全禁止吸煙。

2005年,世界衞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從國家層面對於公共場所控煙立法,不僅是履約的需要,同時也是建設“健康中國”的迫切需要。《健康中國 2030規劃綱要》明確要求,要全面推進控煙履約,推進公共場所禁煙工作,逐步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

我國目前有300多個有立法權的城市,但僅有20多個城市成功立法禁止公共場所吸煙。如果這300多個城市一個個去立法,效率低,進度慢,耗費巨大,到2030年難以實現預期目標。從國家層面立法,禁止在一切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煙,不僅可以實現控煙目標,也可以使公眾對二手煙危害的認識與自我保護意識有了明顯提高,從“無所謂”到“很介意”;從“不敢管”到“請停止”,營造全社會控煙的氛圍。

 方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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