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關法院:當日受理當日結案防疫辦案兩不誤

1月13日潼關法院民一庭成功調周某某與任某某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做到當日立案,當日調,當日履行,實現防疫辦案兩不誤,受到當事人稱讚。

1月13日,潼關法院受理周某某與任某某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該案為該院近三年來受理的第一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事故發生後,任某某及時將周某某送往醫院救治,儘快進行了手術,並支付全部醫療費。周某某出院後,雙方就賠償事宜多次協商未果。後周某某向法院提出司法鑑定申請,民一庭接受案件材料後,及時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鑑材質證,在做當事人思想工作的同時,進行了充分法律釋明,基於之前雙方就賠償事宜溝通過的事實,周某某65歲年齡較大,行動不便,任某某21歲,尚未成家,現在外地不能到庭。故建議雙方正確對待糾紛,庭外協商解決。之後,雙方庭外協商未果。訴至法院後,在民一庭法官主持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扣減任某某之前墊付的醫療費2.2萬元後,由任某某再賠償周某某2.8萬元,本次事故引發的糾紛一次性了結。在調解書送達當天,任某某履行了給付2.8萬元的全部賠償義務,雙方當事人均表滿意,可以安安穩穩過年了。

今後,潼關法院民一庭將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認真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理念,堅持以人民羣眾滿意為目標,高效審結涉民生民事案件,讓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來源:陝西渭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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