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江蘇新聞】;
2月9日下午1點半左右
常州市公安局武進分局
馬杭派岀所接到羣眾舉報
湖塘紡織城裏有人燃放煙花爆竹
根據舉報線索
民警趕到了湖塘紡織城B區某建材店門口
此時,店門口已被打掃乾淨
但周邊旮旯處
燃放後的鞭炮碎屑仍清晰可見
原來,當天店老闆買了一輛奧迪新車
店裏5名老鄉員工聞訊後
自發買了爆竹過來燃放
張某雖然也知道不好燃放爆竹
但礙於情面,也就放任他們放了
按照他們老家風俗
幾個人將鞭炮把汽車圍成了圈進行燃放
讓張某尷尬又心疼的是
等放完鞭炮
他發現買的新車上
有多處被鞭炮炸出的傷痕
雖經拋光
右側副駕駛座門上傷痕還是非常明顯
民警確定燃放人員
朱某、陳某、孫某、高某和石某等5人
後經依法傳喚
朱某等人交待了當天
因慶賀老闆張某購買了新轎車
燃放了2個1萬響的鞭炮
和8個煙花的違法事實
民警依法對朱某等人實施了行政處罰
民警提醒: 在禁放區域、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單位和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也請市民積極提供線索,一旦發現非法儲存、經營、燃放、運輸煙花爆竹等行為,可以向警方舉報。
綜合 / 常州武進公安微警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