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堪忍受老婆長期對其家暴,
男子王某一怒之下
用電線“勒死”老婆,
然後騎着電動車,
載着老婆的“屍體”,
來到轄區派出所投案。
而讓他想不到的是
已被他“勒死”的老婆
竟在派出所甦醒過來
……
記者11月23日獲悉,
因犯故意殺人罪,
王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屍體”復活?
王某的妻子從外省嫁至江蘇盱眙,婚後,兩人經常因家庭瑣事爭吵。每次吵架,老婆輕則動手抓撓,重則對其大打出手。
今年2月5日晚上,兩人再次因經濟問題爭吵,王某覺得不能再受其妻子長期辱罵、家庭暴力,於是動了殺妻的想法。
考慮到孩子在家,
王某説要和妻子到儲藏室談談,
將妻子騙到儲藏室後,
王某隨手撿起電線勒妻子。
數秒後,見妻子不再動彈,王某就將妻子“屍體”抱至電動三輪車後車廂,然後到派出所投案。
當晚7時許,經過一路顛簸,他的妻子在派出所院內甦醒了,而他本人則因涉嫌故意殺人被警方控制。
▲王某“勒死”妻子後,騎着三輪車帶着妻子“屍體”到派出所自首。
她是被“殺死”還是低血糖昏迷?
王某妻子説
2月5日當晚,與丈夫到地下儲藏室後,她繼續指責、辱罵王某,王某見其情緒激動,想離開。
她上前想追他,也許是情緒激動,加上她自己有嚴重的低血糖,她一下子就暈過去。
當王某妻子從民警口中得知
丈夫要殺死她時,
她第一反應是不可能。
案發後,王某妻子提出“不追究丈夫王某刑事責任”的申請,她説,丈夫沒有殺她的故意,也沒有造成任何後果,她懇請公安機關撤銷案件,不追其丈夫的刑事責任。
王某為什麼被判兩年?
2月19日,經檢察院批准並於同日由盱眙縣公安局對其執行逮捕,經盱眙縣檢察院公訴。
今年10月22日,王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
王某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王某犯罪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王某自願認罪認罰,可以依法從寬處理。王某,獲得其妻子的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綜合考慮,遂以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