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級幹部42次貪污2000多萬 警惕螞蟻搬家式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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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管筱璞
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原正科級負責人王風昭貪腐案開庭審理,即墨區組織各鎮街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及區直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130餘人,以遠程同步觀看直播的方式旁聽庭審實況,“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即墨區紀委監委供圖)
5年間,貪污公款42次,總額達2000餘萬元。近日,山東省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該區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原正科級負責人王風昭貪腐案,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並處罰金200萬元。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馬山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原站長莫神鑑5年內收受房地產開發商、施工方送的錢款91次共24.04萬元,最少一筆三四百元;江蘇省睢寧縣教育局原局長樑龍衞7年受賄860餘筆,平均每3天一筆;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洪塘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韓鵬4年內貪污騙取公款等合計28次,平均每次1.85萬元……
近年來,有關“螞蟻搬家式”腐敗的報道屢見報端。其特點是小額多次、長期持續,多發於基層、不易為人察覺。往往因微末線索顯露端倪,待到辦案人員沿着線頭一路追蹤,暴露出來的問題令人驚訝。
虛開發票、偽造簽字,5年間貪污公款42次
“世間沒有後悔藥,自己做的事、犯的罪,就要付出代價。在辦案人員的幫助下,我才清醒過來,認識到自己過去是多麼愚蠢、可悲,竟然置紀律法律於不顧。”2019年11月22日,被即墨區紀委監委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後,王風昭悔之已晚。
經查,2012年8月至2017年10月間,王風昭利用擔任北安街道辦事處財政所負責人的職務便利,通過虛開發票、偽造時任辦事處主任簽字、從個人銀行賬户走賬及直接從財政所公户提取現金等方式,貪污公款共計2000餘萬元,用於包養情婦、購買股票和理財產品、進行期貨交易及日常揮霍等。
在這5年間,他共計貪污公款42次。從起初的小心試探,到後來的放肆妄為,梳理這份冗長的“賬單”,可以窺見王風昭的心態轉變——
初任財政所負責人前三年,他並未染指公款。2012年,他分3次貪污71萬餘元。2013年則“按兵不動”,選擇觀望。因為一時沒出問題,他的膽子漸漸大起來。2014年共“出手”12次,貪污總金額也升至535萬餘元。當年4月到9月,他每個月都有“進項”,其中6月更是達到了150萬元。2015年再次偃旗息鼓,之後他再無忌憚,2016年分10次貪污583萬餘元,2017年分17次貪污近880萬元。在這42筆款項中,最少的一筆為1.749萬元,最多的一筆達160.17萬元。
這一心態轉變的過程在王風昭的懺悔中也得到了印證。據他回憶,“2012年8月將26萬餘元公款佔為己有,是我第一筆貪污。當時心情很複雜,既害怕又擔憂,很長一段時間都是在惶恐中度過,可過了些日子沒有被發現,我就鋌而走險,開始了第二次、第三次……”
一邊挪用公款炒股、辦企業,一邊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
食髓知味。那時的王風昭,又怎會想到不過短短5年,自己就完全墮落成了另一個人。“不單單是貪污公款數目巨大,他還挪用公款炒股、買基金、經商辦企業,接受他人的吃請、禮品禮金。”辦案人員介紹,“就像他自己評價的那樣,‘利令智昏、幾近瘋狂’。”
王風昭利用職務便利,分別於2013年6月、2015年3月挪用公款共計近250萬元,用於公司註冊登記驗資、購買理財產品等營利活動。整箱茅台酒、兒子結婚“表表心意”的禮金、高檔跑步機……來自管理服務對象的“心意”,王風昭照單全收、來者不拒。
王風昭不僅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還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將黨紀法規拋諸腦後。2012年4月,他在即墨區某村鎮銀行開設街道辦事處對公賬户,幫助在該銀行工作的兒子完成攬儲任務、提高績效工資。
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他為了幫助在銀行工作的親屬完成攬儲任務,又擅自將2000萬元公款從青島某銀行北安支行對公賬户轉出,存至其親屬的銀行個人賬户內,之後又將這筆公款原路轉回。幹了一輩子財務工作的他,怎會不知其中風險?
“被告人王風昭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使用侵吞、騙取的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貪污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均應予懲處……”2020年8月18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王風昭認罪認罰。
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虛構支出一再涉險過關
42次伸手為何得逞?究竟是哪些環節出了問題?“螞蟻搬家式”腐敗背後暴露出的問題值得反思。
王風昭中專畢業後被分配到財政系統工作,長輩們覺得他端起了“鐵飯碗”。王風昭自己也認為找到了用武之地。調到北安街道辦事處後,他一干就是30多年,從一個記賬員起步,逐漸升至經管中心主任、財政所長。“一路走來,風生水起、榮譽滿滿。一開始,自己十分努力,生怕工作上有閃失,可不知不覺就開始飄飄然,思想也在潛移默化中發生了變化。”王風昭回憶道。
經過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王風昭向辦案人員坦陳了腐化墮落的諸多誘因。一是交友不慎、行差踏錯,隨着手裏管的錢多起來,求他辦事的“朋友”也多起來。“朋友”求他幫忙,他寧可挪用公款也不好意思拒絕。後來,在一幫損友的唆使下,王風昭開始包養情人,工資不夠花便起了貪污公款的念頭。二是心存僥倖、鑽空子,由於單位財務管理不規範,他不但能讓出納開出大額支票,還順利躲過了銀行流水、單據報銷等檢查,一再涉險過關。三是過分信任、缺乏制約,由於領導疏於防範,對財務管理方面過問少,一切交由他處置,使違紀違法成為可能。在他看來,“那個時候公款就像我自己的,隨時可以打入自己的賬户,想怎麼花就怎麼花。”
值得一提的是,寄望於炒股暴富也是王風昭覬覦公款的重要原因。2014年,股市形勢大好,王風昭為謀求更大收益挪用公款。令他沒想到的是,股市後來急轉直下,挪用的公款被套牢。他只得“拆東牆補西牆”,找人開了許多發票,謊稱辦事處用款報銷,補起了窟窿。
回顧那些荒唐過往,作為一名犯過錯誤的“老財務”,王風昭對單位領導、審計部門、財務管理制度分別提出了若干管理建議。比如,對單位領導,建議“與銀行建立大額資金進出報告制度”“建立人員輪崗制度”;對審計部門,建議“對報銷單據的審核,要比對簽字人的真偽,防止冒領”;對財務管理制度,建議“財務人員要留有簽字人員的字模,以備工作人員比對”。
盯上服務外包和節日慰問的奶酪,單線聯繫相關人員騙取公款
無獨有偶,浙江省寧波市江北區洪塘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韓鵬,為償還替朋友擔保產生的百萬元債務,同樣動起“堤內損失堤外補”的歪腦筋,走上了“螞蟻搬家式”的腐敗之路。
自2015年底至2019年間,韓鵬貪污騙取公款等合計28次,金額共計51.8萬餘元,平均每次1.85萬元。2019年10月,韓鵬被江北區監委立案調查;12月,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3月30日,韓鵬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並處罰金58萬元。
四年間,韓鵬歷任三個街道辦事處的副主任,違法犯罪近30次,手段簡單,卻為何屢屢得逞?“經過綜合研判,我們認為三個街道在制度建設、監管力度、廉政教育等環節存在的漏洞,為其違法行為提供了便利。”辦案人員表示。
韓鵬的生財之道並不複雜,要訣在於“單線聯繫”。每年的服務外包及節日慰問等都是他貪腐的“好時機”,他總是單線聯繫相關人員,採取多開發票金額的形式向街道報銷,從中騙取公款共計32.5萬餘元。
以慰問品採購為例,韓鵬一人負責與採購對象對接溝通、商定價格、結算費用,沒有任何詢價比價程序。每次發票的報銷都是由採購對象直接交到韓鵬手上,全程不公開、不透明,無人監管或監管流於形式。當地規定,10萬元以內物品採購和20萬元以內服務採購無須公開招投標,正是利用這一制度漏洞,韓鵬屢屢得手。
辦案人員分析,韓鵬利用其街道辦事處領導身份和分管職權,有意隔絕辦事方與其他相關公務人員的接觸,使得其犯罪行為具有較強的隱蔽性,難以被他人發現或知曉。物資採購過程不公開、不透明,上級監督流於形式,同級監督軟弱無力,最終導致監管失守。
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紮緊制度“籬笆”
無論是炒股虧本,還是擔保債務,都只是“導火索”,是這些貪腐乾部違紀違法道路上的一劑“催化劑”。究其根源,還是在於個別黨員幹部迷失自我,思想道德淪陷。
2020年7月底,王風昭案開庭審理,青島市即墨區各鎮街黨(工)委書記、鎮長(主任)及區直各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130餘人,以遠程同步觀看直播的方式旁聽庭審實況,“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
將警示“課堂”搬進法庭,是即墨區紀委監委做深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的重要做法。一方面,當地以該案件為素材拍攝製作警示教育片《瘋狂的“碩鼠”》,在與區紀委全會套開的警示教育大會上播放;做實同級同類幹部警示教育,組織各鎮(街道)、區直各部門財政所所長、財會工作人員等320餘人分批到即墨區廉政教育館接受警示教育。另一方面,要求北安街道黨工委深入開展“兩會議一報告”工作,召開機關幹部警示教育會、領導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制定案件整改情況報告,要求一把手主持兩個會議並做警示教育講話、代表班子作對照檢查,班子成員在專題民主生活會上認領責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案件暴露出的問題,北安街道黨工委深入開展以案促改,建立健全機關財務管理規定、村(社區)財務代管辦法、財務印鑑使用審批程序等9項制度,持續紮緊制度“籬笆”。
做實做細日常監督,強化對小微權力的制約監督
“對現有政府服務採購、零星工程發包等制度進行系統梳理,查找漏洞,完善流程;細化採購環節管理,加強審批環節的監管職責,增強制度剛性約束力;針對重要時間、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加大警示教育力度……”2020年2月28日,寧波市江北區紀委監委向韓鵬案涉案街道發出監察建議書,明確指出現存問題及表現,從加強制度建設、加強監管力度、壓實主體責任三個方面提出7條具體建議,要求汲取教訓、加強監管、堵塞漏洞。
涉案街道在接到監察建議書後,隨即對照檢查,排查出15個廉政風險點,如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制約、上級監督流於形式、下級監督軟弱無力;物資採購程序不規範,缺少詢價和比價程序;招投標項目合同簽署不完備;廉政教育針對性不強,入腦入心不夠等。在此基礎上,各單位舉一反三,外灘街道重點完善了對小型項目的管理,強化項目管理的系統性和規範化;莊橋街道出台完善了《物資採購制度》《零星工程實施管理辦法》《服務類項目委託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洪塘街道強化分層分級警示教育,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
為避免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江北區紀委監委建立跟蹤督促機制,採取定期回訪、限期回覆、實地察訪等方式,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回頭看”。日前,該區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緊盯整改效果,對三家單位反饋的15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回訪督查。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在寧波市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看來,“螞蟻搬家式”腐敗手法看似不起眼,但帶來的危害很大,必須高度警惕。紀檢監察機關要針對“蟻貪”多次腐敗、多年腐敗的突出特點,做實做細日常監督,強化對小微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咬耳扯袖、提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