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輕人為凸顯另類個性
私自改裝車輛排氣裝置
深夜“炸街”
改裝車刺耳的轟鳴聲
嚴重影響居民的正常工作生活
而且改裝車輛上路行駛
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一旦發生事故,後果不堪設想
為有效淨化道路交通環境,開平交警大隊持續開展“百日行動”涉車專項行動,各中隊結合實際聯合開展“炸街車”專項整治,全力遏制大排量非法改裝車輛“炸街擾民”違法行為。近日,開平交警連續查獲多輛“炸街車”。
8月3日,根據羣眾舉報線索,開平交警在開平大道路段攔截一輛行駛中有異常轟鳴聲的私家車,經查驗,交警發現該車排氣管位置有明顯改裝痕跡,且裝有閥門開關裝置,打開閥門啓動時噪音分貝極高。
8月18日,開平交警又接到關於車輛深夜炸街的舉報,民警根據舉報線索,鎖定車輛位置,分別在市區光明路、東匯城、百合鎮治超場路段布控查獲了3輛“炸街”小型轎車和4輛“炸街 ”二輪摩托車。經查驗,這些車輛均存在非法改裝排氣系統的行為。民警現場責令車主,在5日內將車輛恢復原狀,查驗合格後到交警中隊接受行政處罰。
“炸街車”除了擾民之外
又有哪些潛在的危害呢?
1.擅自改變車輛外廓尺寸原有的技術參數,其突出部位易刮擦其他車輛及行人。
2.更換、加亮氙氣大燈對交會的對向車輛駕駛人,以及同向的前方車輛駕駛人視覺可能造成短暫失明,存在道路交通安全隱患。
3.改變轉向燈顏色、改裝剎車燈為閃爍形式、燈罩貼膜等,容易導致其他交通參與者誤解車輛發出的信號,從而引發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4.改變車輛發動機輸出功率,不僅產生強烈的噪聲污染,還容易導致車體發生自燃。
法律小常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五十七條規定,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並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想做這條街最“炸”的仔
交警一定讓你付出代價
江門交警將繼續重拳出擊
嚴查非法改裝、“炸街”等違法行為
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
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來源:江門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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