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被處理

  新華社杭州11月22日電(記者王雨蕭、屈凌燕)記者22日從浙江省杭州市税務部門瞭解到,網絡主播朱宸慧、林珊珊因偷逃税款,將被依法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分別計6555.31萬元和2767.25萬元。

  此前,浙江省杭州市税務部門通過税收大數據分析,發現朱宸慧、林珊珊兩名網絡主播涉嫌偷逃税款,在相關税務機關協作配合下,對其依法開展了全面深入税務稽查。經查,朱宸慧、林珊珊在2019年至2020年期間,通過在上海、廣西、江西等地設立個人獨資企業,虛構業務將其取得的個人工資薪金和勞務報酬所得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的經營所得,偷逃個人所得税。兩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税收法律法規,擾亂了税收徵管秩序。

  據介紹,杭州市税務局稽查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朱宸慧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6555.31萬元,對林珊珊追繳税款、加收滯納金並擬處1倍罰款共計2767.25萬元。日前,杭州市税務局稽查局已依法向朱宸慧、林珊珊下達税務行政處理決定書,並依法履行税務行政處罰告知程序。

  檢查中,税務部門發現李志強涉嫌策劃、實施和幫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並干擾税務機關調查。目前,税務部門已依法對李志強進行立案檢查,將依法另行處理。同時,税務部門通過税收大數據分析,還發現其他個別網絡主播在文娛領域税收綜合治理中自查自糾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為,正由屬地税務機關依法進行稽查。

  杭州市税務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按照文娛領域税收綜合治理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對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的税收管理,促使其提升税法遵從意識,自覺依法納税。對涉嫌偷逃税的人員,依法依規加大查處力度,營造公平競爭的税收環境,積極推動文娛領域長期規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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