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安居樂業、國家長治久安,離不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進入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增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讓羣眾參與到基層社會治理中,是適應新形勢變化、提升社會治理水平、解決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本質的必然要求。
“共建”夯實最堅固的“治理基石”
加強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是鞏固黨和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居樂業的社會基礎。建設現代化的治理體系就要廣泛動員全體社會成員,激發出強大的社會參與和自主能動力量。首先要黨員幹部要“接通地氣”,讓人民羣眾積極參與換屆選舉和各項社區治理工作中,打造羣眾反映真實訴求的綠色通道,讓羣眾的真實想法和實際訴求暢通無阻地反映到相關職能部門。
建設全社會參與的治理體系,就要建強基層黨組織,發揮黨員幹部的“火車頭”作用。黨員幹部要帶頭把黨的領導和制度優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把社會治理效能轉化為人民羣眾對社會治理的滿意度和獲得感,不斷開創基層工作和社會治理新局面。
“共治”匯聚最磅礴的“羣眾力量”
現代化的社會治理中,廣大人民羣眾的參與必不可少。我國的疫情防控和自然災害預防能取得重大勝利,這與人民羣眾的積極參與密不可分。切實保障人民羣眾有效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需要完善相應參與機制,黨員幹部可以通過社區宣傳和開展座談講座的形式向羣眾宣傳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義務和權利。黨員幹部要明晰基層政府、社會組織、公民個人等治理主體的權責關係、職能範圍,釐清權利邊界,使羣眾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讓人民羣眾廣泛參與到社會治理中。
“共享”分享共同的“勝利果實”
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全社會共享基層治理共同體建設成效,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歸根到底是為了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讓人民羣眾共同享有治理成果。構建實現共享的體制機制,不斷完善社區基本公共服務,讓居民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實現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是廣大黨員幹部矢志不渝的奮鬥目標,也是評價新時代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成效的第一標準。在新時代加快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社會治理共同體,就是要堅持社會治理為了人民,打造和諧美麗、安全穩定的社區治理新格局。(吳嘉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