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報道]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
據香港“東網”報道,香港區國安法正式在港生效,中央隨即在港成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銅鑼灣維景酒店已改裝成為駐港國安公署臨時辦公大樓。今早(8日)近7時,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多名全國人大代表、特首及三名司長,紀律部門首長等高官,先後乘坐車輛進入大樓,準備出席開幕儀式。大樓外已架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警方在附近一帶加強保安。
至早上7時,在大樓外的旗杆台,人員升起五星紅旗,數十名嘉賓圍攏站立在旗杆台旁邊,觀看五星紅旗徐徐升起。
依照“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國務院7月3日任命駱惠寧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任命鄭雁雄為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任命李江舟、孫青野為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副署長。同日,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任命劉賜蕙為香港特區政府警務處副處長(國家安全)。香港維護國家安全主要機構已全員就位。
“香港國安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中央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三種特殊情形下,駐港國安公署可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具體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出現香港特區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嚴重情況;或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
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九條列明瞭駐港國安公署的“四大職責”,即分析研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維護國家安全重大戰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分析國家安全情報信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