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行政體制改革“火車頭”,福田30年大邁改革步伐護航創業征程

從“水田灘塗”華麗轉身為“深圳CBD”,從“上步工業區”轉型升級為“金融+科技+文化”現代產業體系新天地,每當提及深圳,福田都會成為這座城市發展繞不開的話題。

事實上,這座中心中區的華麗蝶變,離不開福田始終高舉改革旗幟、勇於突破傳統體制機制的束縛,其中發揮行政體制改革“火車頭”的引領就是福田高質量發展強力動力源之一。

做行政體制改革“火車頭”,福田30年大邁改革步伐護航創業征程

30年完成6次區級黨政機構改革

眾所周知,黨政機構設置情況及運行機制就像組織的“骨架”和“經絡”,對城市發展的高效運作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伴隨着城市的發展,黨政機構改革成為政府推動工作的首要任務。

建區三十年來,福田以轉變職能、理順關係、精兵簡政、提高效率為主線,緊扣不同時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共開展了6次區級黨政機構改革,不迴避權力和利益調整,不斷重塑新的發展格局,而這六次改革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福田區經濟貿易局、建設局等經濟管理部門直接管理企業,彼時企業發展步伐尚緩。為此,按照“政企分開”“政事分開”的精神,福田區政府由對企業的直接管理為主過渡到間接管理為主,區經濟貿易局、建設局等經濟管理部門不再直接管理企業,給企業放開搞活,同時,增設區委企業委員會,與區國資局合署辦公,區屬企業實行分級管理,並鼓勵有條件的事業單位向企業化管理過渡。

來到二十一世紀初期,為適應經濟發展和深圳第二次創業對政府行政效能更高的要求,福田區機構改革以劃清區街事權、調整部門職能、理順關係為重點,明確街道以城市管理和社區服務為主的職能定位,街道不再興辦和經營企業,實現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不僅劃清黨政機關與事業單位的職責任務,防止政府職能“體外循環”,部門分工還更加細化,形成以服務為宗旨的機關工作體制和運行機制。

2010年以後,為了加快經濟和社會發展雙轉型、推動公共事業和社會和諧雙進步、實現城市和市容環境雙提升,突出管理和服務,福田機構和職能進行了大幅度的“退、轉、成、合”,充實加強了社會管理、城管執法、民生服務等機構,構建黨政聯動的大部門體制,減少了推諉扯皮,行政效能得到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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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優化審批

完成公開“曬權”簡政放權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徑。在黨政機構改革的同時,福田也不斷加強行政審批服務的提高。

2013年起,福田以“管理的小政府、服務的強政府”為目標,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三管齊下”,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構建起具有強大動力、充滿活力和可持續競爭力的行政運行機制,福田“一窗式”“兩集中兩到位”“三廳融合”辦理的“123”集中辦理模式2016年向全市推廣。

發佈權責清單,公開“曬權”。2014年福田在全省率先公佈完整的區、街權責清單,28個區直部門、10個街道辦事處的所有權責事項和辦事流程圖在“福田政府在線”公開,搭建行政職權公開運行平台,打造“陽光”政府,方便羣眾監督行政職權運行。

力推行政審批“兩集中、兩到位”改革。區、街、社區三級行政服務大廳均設立綜合窗口,實現一窗通辦,羣眾排隊時間平均減少了近 60%,解決企業、羣眾辦事反覆跑、多頭跑的問題。同時,集中審批職權,全區所有承擔政務服務審批事項的單位,一律調整單位內部職能劃分,將審批事項集中到一個科室(政務服務科),建立“綜合受理、後台審批、統一發證、監督監管”的工作模式。首創便民服務“零時限、零收費、零距離、零材料”“四零”清單,最大限度地刪事項、減環節,壓時限、提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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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政務流程。統籌建設政務信息化體系,創新優化審批流程,目前,福田全區行政許可事項 100%全流程網上辦理。此外,福田區還構建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匯聚全區各部門產生的業務數據和辦事材料,通過辦事材料的智能比對,2015年在福保街道先行實現 71 個事項僅憑一張身份證就可以“零材料”辦理;並且運用互聯網技術,建立審批結果互認機制,在全區實現街道業務“通辦通取”,實現居民辦事就近辦、選擇辦,減少羣眾辦事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福田區通過對信息資源的不斷整合,還推出了“政務服務+移動終端”“政務服務+自助終端”等舉措,提高了企業羣眾便利辦事的體驗感和獲得感,打造獨具福田特色的政務服務新模式。

破解執法“老大難”

成立首個區級城管局

行政執法是依法行政、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關鍵性環節。一直以來,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基層執法力量分散和執法效率不高等一直是困擾基層執法的“老大難”。為破解上述難題,福田一直在進行積極的改革探索。

早期福田對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的探索。據介紹,1998年福田區嘗試由一個執法部門集中行使7個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行政主管部門行使監督權;2001年作為深圳落實城管綜合處理權的試行區,形成9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範圍;2007年又擴大到21項,為全市城管綜合執法進行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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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福田更是在全市率先開展城市管理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成立了全市首個區級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局,各街道執法隊作為區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局派出機構,加掛規劃土地監察中隊牌子,以區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局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同時作為街道下設機構,實行雙重管理、以街道為主的管理模式,充分發揮基層“全科醫生”、屬地管理的優勢。同時還明確了全區執法聯動機制和綜合執法資格制度,建立了相應的執法證據聯用平台,提高了行政執法效率。

2014年,福田區出台《福田區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標準》,將涵蓋全區19家執法單位履行的831項行政處罰事項優化形成2268項具體裁量標準,通過對範圍、幅度的明確,限制執法自由裁量權,減少執法過程中的主觀因素,真正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探索新基層治理

解決“街道機關化、社區行政化”

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具體舉措,也是民生幸福的重要保障。基層擁有更多自主權,有助於施展“拳腳”,但另一方面,自主權多了,責任也更大,唯有權責統一,才能不辱使命。

2019年,圍繞解決“街道機關化、社區行政化”問題,福田在香蜜湖街道探索基層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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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撤銷社區工作站,梳理重構街道-社區職責,精簡了管理層級,進一步縮短了管理鏈條,提升行政效率;通過黨建聯席會議、居民議事會、基層治理雙向呼叫響應等方式開展社區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創新網格工作模式,逐步實現信息採集、事件處理、為民服務等能依據實際需求靈活選擇相應的網格維度,基層服務水平得到提升。這又是福田基層管理體制改革方面一次全新的有益探索。

無論是黨政機構改革還是基層治理改革,毫無疑問,福田始終堅持改革無止境,發展無極限。當下,“三十而立”的福田站在了“雙區建設”新的歷史起點上。未來,以打造“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香蜜湖新金融中心”兩大核心引擎為抓手,構建“一軸兩翼五廊”新格局的福田將通過一個個先行示範的改革繼續走在高質量城區發展的道路之上。

【撰文】徐峯

【通訊員】陳元發 鄒慧 李玉靜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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