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網訊(記者 傅蘇穎)12月7日,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藥品談判底價由醫保部門組織專家測算產生。一方面,對於獲得談判資格的藥品,醫保部門組織相關企業按統一模板提交測算資料,主要包括:藥品基本信息,相關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等信息,意向價格,以及相應證據材料。另一方面,醫保部門組織藥物經濟學、醫保管理等專家,從藥品成本效果、預算影響、醫保基金負擔等角度開展科學測算,形成醫保基金能夠承擔的最高價,即談判底價,作為談判專家開展談判的依據和底線。
該負責人表示,需要強調,在測算過程中,專家們充分借鑑藥物經濟學指南和國際最新技術方法,充分考慮我國醫保定位和市場環境等因素。同時,根據工作方案,逐一與相關企業充分面對面溝通,盡最大努力提升測算的科學性、合理性、規範性,為談判順利開展奠定堅實基礎。
該負責人表示,開展藥品談判,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醫保部門戰略購買的作用,對納入談判範圍的藥品,以“全國醫保使用量”與企業磋商議價,統籌實現提升基金使用效率、減輕患者負擔的目標,用有限的醫保資金髮揮最大的保障效能。同時,通過醫保基金的價值購買、戰略購買,引導醫藥產業走創新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