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姿態”
推動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院外春意萌動,院內討論熱烈。新年伊始,一場圍繞“建議法院延期審理”“無罪和撤回起訴”等業務指標展開專題分析的黨組會在廈門市檢察院召開。
“庖丁解牛”析問題
“案件質量好不好,專題分析給答案。”黨組會上,案管部針對建議法院延期審理案件專項檢查、2021年1至10月全市檢察機關無罪和撤回起訴案件專項核查、2021年市檢察院案件流程監控以及案件質量常規抽查情況等四個專題做了分析報告,有案例、有數據,以小見大、由表及裏、透徹深入,既分析了問題,又提出了對策。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吳金喜指出,“對四個專題分析存在的問題,特別是建議法院延期審理核查不合規的情況,要認真剖析原因,找準問題癥結,尤其要從主觀上反思,並辯證看待存在的問題,通過舉一反三,深入自查是否將求極致精神和高質量意識貫穿於辦案的始終。”
“激情澎湃”大討論
“對於影響‘案-件比’的具體要素,是不是都做到了必要的審查,這中間還有沒有水分可以擠?司法責任制下檢察官承擔的是辦案終身責任制,案件質量始終是辦案的生命線,如何進一步激燃內心的責任堅守,煥發尊崇的職業榮光?”吳金喜檢察長一系列問題拋出後,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各業務部門的熱烈討論。
“嚴控流程,逐步健全內部監管審批機制,提高建議法院延期審理、退補的審批層級。”
“不斷提升引導偵查取證質量,做實提前介入,嚴格規範退補,努力推動將補充偵查質量納入公安機關考評體系,並加大偵查活動監督。”
“加強案件質量評查,督查檢察官提升撰寫法律文書的規範意識,把要補充的證據列清、説透,提升捕後訴前偵查質效,減少審查起訴階段的退補次數。”
通過全面查找、深入分析,查找出導致質量不夠優的主要原因,包括理念跟不上、審查不紮實、監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
“對症下藥”促落實
不抓落實,再好的目標也是鏡中花。提出了問題,找出了原因,就要思考謀劃如何“治療”案件質量上的“病症”,讓“案-件比”有效優化,讓檢察工作更加高質量。圍繞強化“引導、主導、傳導、指導”作用,吳金喜檢察長提出明確要求--
01
強化引導作用
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主動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偵查取證,幫助固定完善證據。提高補查提綱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增強補查要求的論證性和説服力,杜絕非必要的虛退、空退。
02
強化主導作用
發揮捕訴一體優勢,注重審查逮捕環節全案審查,事後做好跟蹤督促落實,避免捕後訴前“真空期”“斷檔期”。對於經濟金融犯罪、網絡詐騙犯罪等疑難複雜案件,把前期偵查工作做得更加紮實,為後期審查起訴打下堅實基礎。
03
強化傳導作用
各業務部門要將目標任務精準量化,把上級院和院黨組的工作部署推動下去,把壓力和責任傳導下去,倒逼檢察辦案更加規範,有效提升質效。案管部門要發揮能動監管作用,形成“千斤重擔大家挑,人人頭上有指標”的工作格局。
04
強化指導作用
充分發揮好全國首個“維護國家安全工作協作平台”和市檢察院刑事檢察專項業務研究指導組作用,強化對各刑檢部門、各區院的業務指導力度,提升整體辦案質量。開展引導偵查文書常態化評查,督促提升案件質效。
【來源:廈門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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