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環球網報道,北京時間5月28日凌晨,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公佈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準,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
據悉,早在2018年12月1日,加拿大警方應美國要求在温哥華國際機場逮捕孟晚舟,美方隨後提出引渡要求,指控其“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往來”“對匯豐銀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然而,真實情況卻是,在加方官員批准開始引渡程序時,加拿大並沒有對伊朗進行制裁,這就意味着孟晚舟的被捕不符合“雙重犯罪”的法律標準。
然而,圍繞着案件的這一焦點,加拿大方面卻在給出了一個含糊其辭的解釋。 加拿大不列顛省高等法院法官霍爾莫斯一方面表示,加拿大並沒有參加對伊朗制裁,另一方面卻仍然聲稱,孟晚舟團隊的“雙重犯罪”辯護限制了加拿大對於國際犯罪引渡的能力。因為在他看來,美國的制裁在根本上沒有和加拿大的價值觀產生衝突。對此,華為方面表示,“我們一直相信孟女士是清白的,我們也將繼續支持孟女士尋求公正判決和自由。我們希望加拿大的司法體系最終能還孟女士清白。孟女士的律師團隊將不懈努力,確保正義得到伸張。”
針對加拿大作出的錯誤判決,中方自然不會聽之任之,中方在第一時間便亮明瞭立場。中國駐加拿大大使館在推特上發佈聲明指出,中方對有關決定表示強烈不滿以及堅決反對,並已向加方提出嚴正交涉。美國和加拿大濫用雙邊引渡條約,且任意對孟晚舟女士採取強制措施,嚴重侵犯了該中國公民的合法權益。美國的目的是搞垮華為和其他中國高科技公司,在這一過程中,加拿大一直在充當美國的幫兇。整個案件完全是一起嚴重的政治性事件。中國政府堅決維護中國公民與中方企業的合法權益。我們再次強烈敦促加方認真對待中方嚴正立場和關切,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允許其安全返回中國,不要在錯誤道路上越走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