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王老吉加多寶6年包裝之爭落幕:最高法終審判決雙方共享紅罐包裝

由 鹹春葉 發佈於 綜合

  8月15日消息,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包裝之爭"終於有結果了。法院終審判決認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王老吉加多寶裝潢案最早可以追溯到2012年,王老吉加多寶轟動一時的商標權,一直以綠盒示人的廣藥集團在得到“王老吉”商標後,隨即推出紅罐王老吉,市場上出現了加多寶紅罐涼茶和廣藥生產的紅罐涼茶兩種包裝十分相似的產品同時銷售的局面,這也是2013年雙方的糾紛的導火索,而雙方裝潢權在於“紅罐外包裝、裝潢權歸屬問題”,爭執焦點主要是商標權和裝潢權是否分離。加多寶認為紅罐外包裝由加多寶設計並投入多年心血打造,是“知名商標”的部分屬性,即使此前“王老吉”商標已判屬給廣藥,但外包裝與商標可以分離,理應屬於為之付出心血的加多寶,廣藥的行為損害了知名商品特有包裝等權益。而廣藥卻認為王老吉商標與外包裝不可分離,王老吉商標既已花落廣藥,包裝同樣也隨之歸屬廣藥,所謂知名商品指的仍是“王老吉”,而非現在的“加多寶”。


  “孟夏之日,萬物並秀”,來自100多個國家的各界嘉賓齊聚北京,共商“一帶一路”建設合作大計。峯會期間,189年的涼茶品牌王老吉從戰略佈局、品牌提升、創新共享三個方面進行了分享響應。

  5月11日,王老吉宣佈雲王老吉(楚雄)生產、科研、文化“三位一體”創新產業基地建成投產。而在5月10日,在央視財經舉辦“CCTV中國品牌榜”啓動儀式上,首批“CCTV中國品牌榜”入圍名單公佈,加多寶脱穎而出,成為首批入圍“CCTV中國品牌榜”的企業之一。

  回看王老吉與加多寶的涼茶之爭,不過才過去一年多,兩個品牌的競爭和比較也從未停歇。王老吉和加多寶在2012年“分手”後,產生了一系列糾紛案件,包括“改名案”、“怕上火案”、“紅罐裝潢案”等在內的多個案件。雙方爭得的是品牌,爭得是包裝,更是在爭“涼茶TOP.01”。

  將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是“紅罐裝潢案”。在紅罐糾紛中,2014年12月,廣東高院的一審判決為:加多寶構成侵權,向廣藥集團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5億元,同時停止使用、生產、銷售所有紅罐涼茶包裝的產品。加多寶隨即上訴,北京高級人民法院7月23日對此案做出了“駁回加多寶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現如今,王老吉和加多寶的品牌之爭暫時告一段落,誰才是真正的“涼茶TOP.01”仍然需要市場的檢驗,雙方也在各施本領。但是,象徵涼茶頂尖水平的域名“Liangcha.top”仍未有人註冊,最終誰將搶得先機仍未可知。

  (2017-05-16)


  怕上火,喝王老吉!PK怕上火,喝加多寶!涼茶你選擇喝王老吉還是加多寶呢?

  近期“加多寶輸掉‘獨家配方’ 累計支付賠償近兩億”這條新聞,使淡出觀眾視線的紅罐之爭又浮出水面。

  相信不明真相的吃瓜羣眾們只是熟悉這句廣告詞,可能還會納悶怎麼王老吉突然就改名字了,還以為加多寶是冒牌的,不清楚到底王老吉跟加多寶之間有什麼恩怨情仇,小編給大家普及一下,前排出售瓜子可樂花生。

  首先出場的就是加多寶代表方加多寶公司,以及王老吉代表方廣藥集團。事情經過是這樣子的,可能年紀小的朋友會不知道,其實以前市面上的王老吉是綠色紙盒的,那時候王老吉還是屬於廣藥集團的,如下圖:

  王老吉商標是由廣藥集團註冊的。當初還是和其正的天下,廣藥集團也沒能把王老吉發揚光大,只限於當地火。可能廣藥集團自己也覺得做火商標的幾率比較小,這時候加多寶公司出場了,加多寶公司看中了王老吉這個商標,與廣藥集團簽訂了商標使用權租用合同,合同期到2010年。由加多寶公司重新定位包裝,就出了我們市面常見的紅罐王老吉了。

  加多寶公司經過多年努力終於把王老吉涼茶做的人盡皆知,紅罐王老吉是真的火到大街小巷,基本是每家每户吃飯聚餐必備的。誇張點來説就是國產飲料裏能跟國外可口可樂抗衡的品牌了。

  然而加多寶公司把王老吉做火了之後,到了2010年,協議失效,加多寶集團在賄賂的情況下與廣藥高管簽了延期協議,至2020年,後來被查出,因此這協議被判無效。廣藥集團不顧加多寶公司的付出毫不留情的停止續簽,然後接連狀告加多寶,加多寶無奈之下把王老吉商標改回加多寶,這才有了後面廣告上變成怕上火,喝加多寶。

  在紅罐之爭的過程,加多寶已經輸掉了多場官司,輸了配方輸了品牌。然而很多小可愛不知道的是,在當年的四川汶川地震中,加多寶公司捐助了一億元,也因此加多寶公司國民印象還是不錯的。也難怪有句話這麼評價紅罐之爭,王老吉贏了官司輸了人品,加多寶輸了商標贏了民心。還有無辜躺槍的和其正,有網友神評論,王老吉和加多寶互正,乾死了和其正。這裏心疼和其正三秒鐘。最後給小可愛們看看紅罐之爭的搞笑圖片。

  (2016-07-29)


  廣州日報訊 (記者塗端玉)昨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合併審理加多寶與王老吉、廣藥集團關於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糾紛案。昨日當庭未進行宣判。

  王老吉方面表示,一審勝訴後,此次又提交新證據,認為加多寶一直使用的排名中介機構涉嫌數據造假。王老吉代理律師稱,關於知名商品,廣藥集團給出的定義就是王老吉涼茶。界定知名商品應當符合消費者的辨識習慣、稱呼習慣,學者、律師絞盡腦汁給出的定義不符合營銷人員給出的定義。某種意義上,王老吉已成為涼茶代名詞。

  而加多寶方面則認為,紅罐是加多寶最先設計、使用,紅罐涼茶是加多寶經過長期使用和大力推廣成為知名商品的,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應受到保護。而對於加多寶推出金罐是在為紅罐官司二審失利做準備這種説法,加多寶回應稱,紅罐屬於加多寶且現階段紅罐涼茶會繼續生產,推出金罐是品牌戰略需要,紅罐金罐會並存銷售。

  (2016-06-17)


  來源:《民主與法制》雜誌 作者:■ 嚴駿

  2015年6月16日上午,最高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關於紅罐包裝裝潢的訴訟案,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到底花落誰家,依舊沒有定音。

  近年來,加多寶公司與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之間存在多起關聯訴訟,涉及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等多個訴由,爭議標的總金額已經超過30億元。而紅罐包裝裝潢權益歸屬之爭,是雙方爭議的系列案件中的核心訴訟,也是目前唯一進入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程序的案件。

  對於王老吉與加多寶的紅罐之爭,社會上一直質疑聲不斷。到底雙方是不是借題發揮——借訴訟之名而廣而告之,王老吉與加多寶均未對此進行正面回覆。王老吉和加多寶沒完沒了的訴訟到底是在爭什麼?

  紅罐包裝到底會花落誰家?

  眾所周知,2013年5月中旬,王老吉與加多寶關於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之爭的訴訟在廣東高院公開開庭進行了一審,在經過漫長的等待之後,2014年12月12日廣東高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其結果是加多寶敗訴,加多寶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至最高法院。

  對於加多寶為何會敗訴,其敗訴的根源是什麼,加多寶方面並沒有對記者所提出的問題作正面回覆,只是説經過加多寶的上訴,廣東高院於2014年12月12日作出的判決並不生效,而且指出廣東高院對本案作出的判決存有很大異議。

  對於此次加多寶與王老吉紅罐之爭在最高院的二審,加多寶公關部有關人員對記者表示:“一審判決中存在諸多錯誤,最高人民法院均已注意到並在二審的時候給予特別關注,並重新梳理焦點問題,相信最高院在二審時一定能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並且堅信加多寶二審一定會勝訴。”

  可以説,加多寶對於一審的敗訴,並不以為然,反而是充滿信心的。其實從廣東高院去年12月的兩份判決書來看,把對方首先告上法庭的是加多寶,結果作為原告方的加多寶反而敗訴。

  加多寶與王老吉從法庭上的競爭,早已延續到了市場,雙方在市場營銷上也鉚足了勁、做足了文章。據有關媒體報道,加多寶與王老吉均大力追加了市場營銷投入。

  在訴訟中,加多寶陳述並舉證了加多寶作為商標的被許可人,對於其王老吉品牌的營銷宣傳所作的貢獻,把王老吉一個名氣不足的品牌,打造成了一個涼茶行業的龍頭老大。

  但是據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小武説:“此次,儘管加多寶沒有勝訴的可能,但迄今為止的‘纏訟’並非毫無意義。且不説其悲情形象得到諸多消費者的同情,從而使得原先忠於王老吉的部分客户可能分流;加多寶成功地利用媒體大造輿論,宣傳其在王老吉品牌成名過程中的作用和貢獻,使其與王老吉之間曾經的合作關係以及其當初的經營成績廣為人知。這為其轉向使用加多寶這一品牌進行了最為有效的廣告,事實上達到了利用此前王老吉的知名度來炒作其新的品牌的效果。反觀廣藥集團,雖然得到法律上的支持,但是在市場經營、媒體炒作方面,似乎沒有加多寶精明。其實,考慮到加多寶當年的投資以及運營對於大陸這一品牌塑造的貢獻,王老吉完全可以高姿態地宣揚其對於加多寶的感謝以及對於捲入訴訟的無奈,但是,王老吉沒有這麼做。”

  早在2013年5月,就有法律專家預測,加多寶在這次關於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訴訟中,可能又得敗訴。然而,不幸的是,加多寶依舊沒有逃脱這個“魔咒”。雖説人們依舊是投來了同情的眼光,有人形象地比喻:“就像是一個孩子被加多寶領養,撫養成人出人頭地之後被親生父母通過所謂的司法途徑要回去了。”

  “雖然加多寶官司輸了,但是我們依舊選擇加多寶,因為今天的加多寶,就是以前的王老吉。”的確存在一大批持此觀點而又同情加多寶的顧客。

  同情歸同情,但是面對無情的現實,面對王老吉與加多寶最初從商標上的競爭到包裝上的訴訟,加多寶一次次地敗給了王老吉,不禁會讓人發問:到底加多寶輸在哪兒?

  對於加多寶之所以會在此次一審中敗訴,李小武副教授認為:“加多寶之所以在法律上會站不住腳,是由於其特殊的法律地位,即商標的被許可人這樣一種身份造成的。被許可人依靠許可獲得了商標使用權,而且在商業經營活動中維護甚至提升商標的價值,並不意味着被許可人就有了可以和許可人進行討價還價甚至取而代之的資本。這就和房主讓房客使用其房間,房客維持以及裝修房屋使其價值提升的行為並不能導致房客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一樣。在合同到期之後,被許可人加多寶理應停止使用商標,並且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竊取原商標權人的商譽的行為。”

  李小武副教授認為,首先,在王老吉涼茶的銷售過程中,紅色罐裝本身依附於“王老吉”註冊商標,獲得了消費者的認可,甚至本身已經成為消費者進行商品識別的重要標識。但是,消費者仍然是主要通過王老吉商標而不是紅色罐裝來進行商品識別的。紅罐本身只有與王老吉商標結合,才能顯示其顯著性,脱離了王老吉商標的紅色罐裝,本身是否具有顯著性,值得懷疑。其次,根據商標使用許可的基本常識,被許可人的使用相當於許可人自身的使用。即使承認紅色包裝本身已經獲得了顯著性,從而可以與王老吉註冊商標分離,該紅色包裝反映的也是許可人的商譽,而非被許可人的商譽。因此,該包裝裝潢的使用權應該歸屬於王老吉,而非加多寶。最後,從法律應具有教導功能來看,如果一方面通過商標法規定許可人擁有商標權,另一方面又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允許被許可人擁有商品包裝裝潢的使用權,無疑是以法律的名義,製造產生消費者混淆的可能性。這使得商標許可合同結束之後的諸多權利歸屬處於不確定狀態,使得商標權人無所適從,這當然是司法部門應該竭力避免的。

  之前,記者通過廣東高院有關人員瞭解到,在廣東高院一審中,雙方圍繞“涉案知名商品是什麼,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是什麼?”“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歸誰所有?”“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能否與王老吉商標或加多寶公司相分離,到底誰構成侵權?”“經濟損失如何計算?”等問題,展開了鋒芒畢露的爭執。

  而今,本案在最高法院進行了二審,依舊圍繞的是這些爭議、這些焦點。作為一審勝訴方的王老吉反而加大了勝訴的籌碼——提交了新的證據。而對於一審敗訴方的加多寶來説,據説在庭審中並無什麼新鮮的招數,更無新的有利證據提交。

  對於王老吉追加新的訴訟請求和新的證據,加多寶方面並不以為然,反而認為:“二審已經開庭,清楚地審理了各種事實,加多寶對二審充滿信心,相信一審的結果一定會被推翻,廣藥提出的追加請求更是無稽之談。”

  在一審敗訴之後,據説加多寶在全球範圍內尋找能為此案扭轉乾坤的律師高人,可在最高院二審庭審的時候,並無什麼新奇之處,這着實讓力挺加多寶的忠實粉絲有點失望。

  本案從立案到一審判決的作出,經歷了896天。廣東高院作出一審判定: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最終歸屬王老吉,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判定加多寶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並提出“四個立即”——要求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與王老吉紅罐涼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與王老吉紅罐涼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的產品;立即銷燬與王老吉紅罐涼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的庫存侵權產品;立即停止使用並移除或銷燬所有載有加多寶的廣告以及各種介紹宣傳材料等。

  同時,記者也注意到,廣藥王老吉要求加多寶在《南方日報》第一版、《廣州日報》第一版、人民網首頁等媒體上刊登道歉聲明,為廣藥集團有限公司公開消除影響。

  對於一審的敗訴,據説加多寶方面也做好了最壞的打算,比如更換包裝、重塑形象等。

  王老吉乘勝追擊

  隨着涼茶銷售旺季的到來,王老吉與加多寶都投入了大量精力,而應對市場變局。王老吉迎合年輕消費者需求推出態度罐,加多寶則在一審敗訴後也開始換裝,隨着“紅罐案”二審開庭,夏日涼茶大戰也不示弱,涼茶市場格局或被改寫。

  “法院對王老吉與加多寶此前系列爭議的認定與裁決都是有理論依據和法律依據的,基本保證了程序正義與事實正義。其中涉及的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問題也都得到了較為圓滿的解決。”北京達曉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德國馬普所法學博士吳一興認為廣東高院對一審的判決有法可依,合理合法。

  説到加多寶要在全球範圍內重金聘請能扭轉乾坤的“大內高手”,可惜的是,直到2015年6月12日,“紅罐案”二審預備庭開庭;6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審理“紅罐案”的庭上,並未看到加多寶重金聘請的全球大律師,反而是王老吉二審提交了新證據:

  王老吉代理律師史玉生認為,此次庭審,王老吉與加多寶到底誰是知名商品,誰才受《反不正當競爭法》的保護再次成為辯論的焦點。

  史玉生律師同時表示,界定知名商品,應該符合消費者的辨識習慣、稱呼習慣、記憶習慣。就加多寶公司在上訴狀中給出的知名商品的定義而言,不是以消費者的角度給出的定義,完全是學者、律師絞盡腦汁給出的定義,該定義不符合營銷人員給出的定義。關於知名商品,廣藥集團給出的定義就是王老吉涼茶。

  除了知名商品的認定外,本案的爭議焦點還包括加多寶公司和廣藥集團在本案中請求予以保護的特有包裝裝潢的具體內容和載體是什麼;加多寶公司和廣藥集團主張本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裝裝潢權益歸屬的事實和法律依據;如果一方當事人實施了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如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等。

  雖然二審沒有當庭宣判,但針對一審宣判結果史玉生指出:“如果加多寶繼續用紅罐包裝,可能會產生將來的損失賠償時間擴大的問題,要承擔這一風險。”

  面對市場風險,加多寶一邊提起上訴,一邊在二審之前已經開始大規模換裝。業內人士多半認為,加多寶換裝,是在為紅罐案敗訴鋪路。

  財經評論家郭凡禮指出,加多寶推新包裝後,不僅失去培養已久的消費羣體,更面臨更新包裝、新包裝營銷帶來的時間和資金成本。

  廣藥王老吉董事會秘書龐建輝以及相關公關部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一致認為,紅罐包裝是不是陳鴻道設計、陳鴻道以自己身份設計還是受鴻道集團委託設計等問題目前無法證實,陳鴻道一直棄保外逃,目前尚未歸案無法出庭。另外,設計並不產生裝潢權,裝潢權保護的基礎是裝潢權對於經營者的標識功能以及其背後所代表的商譽,這種功能只有在投入商業使用後才能產生。

  王老吉公關部陳月還向記者透露,王老吉這次是起訴廣東加多寶公司,之後還會陸續起訴武漢加多寶公司、長沙加多寶公司等5家加多寶實體法人公司,牽涉的標的金額將會達15億元之多。

  由此看來,王老吉與加多寶之爭好戲還在後頭。

  加多寶公司不甘示弱

  對於王老吉的主張,加多寶方認為紅罐是加多寶最先創造、最先使用的,紅罐屬於加多寶,加多寶使用紅罐合理合法;一審判決因為加多寶上訴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

  加多寶方面認為,紅罐是加多寶最先設計、最先使用的,並於1997年獲得國家專利;紅罐涼茶是加多寶長期使用和大力推廣成為知名商品,根據“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和“誰創造、誰擁有”的原則,紅罐屬於加多寶毋庸置疑。

  加多寶在一審中起訴稱:1997年2月13日,鴻道集團與王老吉商標的原所有人廣州羊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飲料分公司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約定羊城藥業許可鴻道集團及其投資企業使用王老吉商標生產紅色罐裝涼茶。2000年5月2日,鴻道集團與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商標許可協議》,許可條件與上述協議基本相同。加多寶公司為鴻道集團在廣東東莞獨資設立的全資子公司,負責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生產和銷售。1997年6月14日,陳鴻道取得紅罐王老吉涼茶外觀的設計專利,並許可加多寶公司實施,用於生產王老吉涼茶。紅罐王老吉涼茶的產品配方也屬於加多寶公司所有。

  然而,對於在一審乃至最高院的二審中,王老吉對於加多寶的上訴請求均予以否認。在一審中,廣東高院卻並未對加多寶的訴求給予支持,駁回了加多寶的諸多訴求。

  同時,記者也注意到,加多寶從起訴之初要求王老吉賠償50萬元,到最後變更訴訟請求要求王老吉賠償3096萬元。這不知當初加多寶是怎麼計算的賠償標準,之後又是以什麼標準來計算的。相反,王老吉在針對與加多寶的紅罐包裝之爭的反訴中,一開始就要求加多寶賠償1.5億元,而且在一審判決中,廣東高院支持了王老吉的訴訟請求。

  對於本案加多寶在最高院二審中的上訴請求,最高院在開庭當日並未當庭宣判,而是就雙方的法律事實與證據等進行調查質證。這又給雙方都有一種期待的煎熬。從法理上和證據鏈上來看,似乎雙方都信心十足,但鹿死誰手,還真是一個未知數,我們期待最高院公平公正的裁判。

  加多寶主張紅罐包裝屬於其專有並有據可查,加多寶方面人員告訴記者,早在2003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已經認定加多寶生產的紅罐涼茶是知名商品,紅罐包裝裝潢屬於加多寶。

  不過,李小武副教授認為:“已經收回了王老吉的廣藥集團在市場上更致命的瓶頸是:雖然廣藥是王老吉的國內商標權人,但是‘王老吉’的香港及海外的商標權屬於加多寶的掌門人王健儀。加多寶即便失去大陸市場,仍然能利用其海外商標權保留其在海外進行合法銷售的渠道。而廣藥即便贏得了國內的官司,其仍然不能憑藉王老吉的品牌衝出中國大陸。如果其真的有一天進軍海外市場,反過來可能還要取得加多寶的商標許可。因而,贏了官司的王老吉是否最終能成為市場的贏家,是個未知數。”

  而加多寶委託代理人之一、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姚歡慶卻認為:“紅罐的外觀設計是由陳鴻道委託別人設計的,其專利屬於陳鴻道個人,只是到了本案發生時已經過了保護期限,這並不能説明其外觀設計專利就不屬於陳鴻道。其外觀設計專利權應屬於陳鴻道,而不能僅僅因為商標權的許可而否定陳鴻道本人的外觀專利權的歸屬。”

  姚歡慶副教授認為,本案包裝裝潢中真正的特有性是因為顏色——紅色。早在涉案王老吉商標申請註冊之前,鴻道集團的創始人陳鴻道先生已經開始將紅色用於涼茶的包裝裝潢,一改此前涼茶產品多采用體現清潤涼爽的綠色或白色主色的習慣做法,首次將代表警示炎熱的紅色作為涼茶的主色彩,同時使用王澤邦後人的正宗配方推廣紅色利樂盒包裝涼茶,使消費者逐步摒棄對紅色的偏見,紅罐涼茶得到經銷商和消費者的一致認可和高度評價,獲得了商業上的成功。雖然加多寶公司不能單獨主張紅色這種顏色的特有性,但是這種顏色在涼茶上的使用,結合文字排列、圖案足以產生包裝裝潢上的特有性,即識別功能。

  據姚歡慶副教授介紹,在一審庭審中,廣藥集團與大健康公司在質證與開庭審理中均明確表示廣藥集團和大健康公司自己生產的紅罐涼茶與加多寶公司生產的紅罐涼茶不是同一商品。

  現摘錄如下:

  加多寶問:你方生產的紅罐涼茶與我方生產的紅罐涼茶是否同一個產品?大健康答:不是同一個產品。

  加多寶問:曾經由加多寶公司生產的雙面標有王老吉商標紅罐涼茶與現在大健康公司生產的雙面標有王老吉商標紅罐涼茶是否同一個產品?大健康答:是同樣的商品,但不是同一個商品,廠家都不同。一審法院還對兩產品配方是否一致和是否有過交流合作進行提問,雙方均明確表示是不同且沒有任何合作交流。

  對於局外人的法律界人士又是如何看呢?北京策略律師事務所劉明俊律師認為,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恩恩怨怨,緣於“王老吉”商標專用權之爭,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關於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一案,該案中涉及的知名商品包裝裝潢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經營者權利,與商標專用權並不相同。紅罐包裝裝潢之爭的訴訟,在性質上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案件,不能簡單地認為該案是“王老吉”商標的延續。

  劉明俊律師還認為,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都主張紅罐涼茶包裝裝潢權歸其所有,其事實與理由是否站得住腳,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關鍵看王老吉紅罐涼茶是否為知名商品以及誰是《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經營者。從目前來看,雙方的證據都有其針對性,紅罐涼茶是否有裝潢權以及裝潢權歸誰所有,尚待最高法院作出公正的司法裁判。

  雙方在庭上激烈交鋒的同時,網友們與消費者卻也各挺一方。網友對雙方耗費大量財力、物力打官司的做法也是贊彈不一、眾説紛紜。有人認為,加多寶與王老吉之爭,獲利的還是消費者,因為這樣消除了一家獨大的涼茶壟斷市場,以前就是一個單一的王老吉,如今多了一個加多寶,涼茶一元格局已被徹底顛覆。

  涼茶市場不再一家獨大,其他品牌也會抓住此次機會迅速成長,比如和其正等品牌。未來中國涼茶市場將告別一家獨大的局面,進入羣雄爭霸時代,何樂而不為?

  (2015-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