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國多地將出台電動車管理新政,不僅涉及駕駛人,電動車經銷商、維修工也面臨更嚴格的市場監管,提醒大家提前做好準備。
1、江蘇:7月1日起,電動車新條例實施
《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將於7月1日起實施,駕駛、乘坐電動自行車應當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未經登記的電動兩輪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有拼裝、改裝或者加裝電動自行車的經營行為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處5000-50000元罰款。
2、浙江:7月1日起,電動車新條例實施
《浙江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7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及搭載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如果違反將面臨20-50元的罰款;駕駛拆除或改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處300-500元罰款;駕駛有其他改裝、拼裝、加裝情形的電動自行車的,處50-300元罰款;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拆除或者改變已登記電動自行車限速裝置,導致最高時速超過國家標準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0-100000元罰款;改裝、拼裝、加裝已登記電動自行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50000元罰款。
3、吉林東豐:7月1日起,嚴查未戴頭盔行為
從7月1日起,吉林省遼源市東豐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對摩托車及電動車未佩戴頭盔等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
4、湖北孝感:7月1日起,電動車集中登記上牌
近日,湖北孝感市公安局發佈通告,2020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上牌,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和2019年4月15日前購買的符合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核發非機動車號牌(綠牌)和行駛證;2020年7月1日以前購買的其他兩輪電動自行車或超標電動車(僅限兩輪),發放過渡期臨時通行號牌(紅牌),過渡期三年,限期退出時間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5、湖南郴州:7月1日起,無牌電動車將被查扣
近日,湖南郴州交警部門提醒,沒上牌的電動自行車需在6月底前完成上牌。從7月1日開始,交警將對無牌上路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屆時除了查扣電動自行車外,還將按照非機動車處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6、陝西:7月1日起,未掛牌電動車禁行
陝西省電動自行車集中登記掛牌時間自2019年9月24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結束。2020年7月1日起,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由此可見,對電動車主而言,電動車上牌上路仍然是第一要務,對經銷商而言,除了必須銷售3C認證產品外,還嚴禁拼裝、改裝、加裝,一旦被發現,光罰款就是不小的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