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題為《青海“隱形首富”:祁連山非法採煤獲利百億至今未停》的報道,將青海木裏礦區非法開採問題推上風口浪尖。報道披露,14年來,青海省興青工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興青公司”)盤踞木裏礦區聚乎更煤礦,打着修復治理的名義進行掠奪式採挖,涉嫌無證非法採煤2600多萬噸,獲利超百億元。
從近幾年查處的典型案例看,一些重大生態環境事件背後,往往都有領導幹部不擔當、不負責、不作為的問題。
木裏礦區非法開採事件,亦是如此。
省委書記放“狠話”後,一副廳級幹部落馬
本週,青海已有一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副廳級官員被查——8月13日,青海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消息: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委員、管委會原專職副主任兼原木裏煤田管理局局長李永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李永平,男,漢族,1967年10月出生,青海湟中人,1988年7月參加工作。畢業於井下開採專業的他,長期在青海煤炭、能源系統任職,曾任海西州綠草山煤礦生產科技術員,青海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副處長、處長、安全監察處處長。隨後,他又相繼擔任青海省能源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2017年3月直至本月被免職,李永平擔任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專職副主任(副廳級)兼木裏煤田管理局局長。
實際上,在李永平被查4天前,其就已被免去所任職務。據“青海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顯示,8月9日下午,青海省召開媒體報道木裏礦區非法開採調查情況第二場新聞發佈會。
會上消息稱,經初步調查核實,時任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常務副州長、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現任海西州委常委、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常務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梁彥國(正廳級),海西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專職副主任兼木裏煤田管理局局長李永平(副廳級),對興青公司非法開採問題,在監管上失職失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經青海省委研究決定,免去梁彥國、李永平兩位同志所任職務,接受組織調查。
而6月21日,青海省委組織部發布的幹部任前公示,梁彥國擬提任正廳級領導幹部。也就是説,因為木裏礦區事件,梁彥國擬提任正廳後還不到一個月時間,即被免職。
同時,青海省紀委監委還決定,對負有監管責任的海西州委州政府、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管委會和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地區、部門涉嫌失職失責的相關領導幹部立案審查調查。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海西州有關監管部門和天峻縣委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涉嫌失職失責的問題,海西州紀委監委也同步啓動調查核實工作。其中,3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已被海西州委免職,接受組織調查。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注意到,李永平被查前一天,青海省委省政府召開了全省生態環境保護警示教育大會。青海省委書記、代省長都在會上放了“狠話”。“嚴峻的生態保護形勢,説到底是人為造成的,必須拿人來説事,這是省委省政府的鮮明態度。”青海省委書記王建軍直言不諱。此外,《青海日報》當天發表的評論文章也指出,要堅持自然生態和政治生態一起抓,既依法嚴查涉事企業非法開採、破壞生態環境的問題,也依紀依法嚴查監管部門、監管人員失職失責的問題和保護傘、腐敗等問題。
這意味着,“查人”已成為當前木裏礦區整治面臨的嚴肅命題。而可以預見,除了李永平外,接下來青海還會有領導幹部為木裏礦區非法開採事件被問責,甚至落馬。
百名廳官被問責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這些年,因生態環境問題被問責、落馬的官員並不少。
2017年7月,同樣是因為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甘肅有3名省部級幹部被問責。當時的公開報道顯示,甘肅省國土資源部門在2014年10月國務院批准調整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後,仍然在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和延續採探礦,過度開發保護區內水電,嚴重破壞保護區生態環境。
就此問題,對於有關部門未能正確履行職責,2017年7月,中紀委對甘肅3位副省級官員給予處分:時任甘肅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楊子興被黨內嚴重警告;時任甘肅省委常委、蘭州市委書記李榮燦(2015年5月至2016年11月擔任副省長期間,分管國土、環保工作)進被約談,提出嚴肅批評,並要求作深刻檢查;時任甘肅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羅笑虎(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擔任副省長期間分管發改、國土工作)被約談,提出嚴肅批評,並要求作深刻檢查。
除了發生重大生態環境事件後,對負有領導責任的官員進行問責外,當前,一場由中央環保督察所引發的“環保問責”風暴,正在席捲多個省市。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發現,目前,每一個已經對外通報問責情況的省市,都有多名廳級官員被問責。
去年12月,江蘇省通報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決定對119人進行問責,包括省管幹部12人。同月底,雲南省通報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共有43個責任單位和167名責任人遭到嚴肅問責,其中廳級單位14個,廳級幹部35人;
今年2月,河北省對外通報問責情況,共對78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省管幹部1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9人,其中省管幹部7人;6月21日,山東省在通報中稱,對126名責任人嚴肅問責。其中,正廳級10人、副廳級13人;7月4日,河南省通報稱,共問責黨員幹部247人,其中廳級幹部23人;7月5日,山西省通報稱,根據已查明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對78人進行責任追究。其中,廳級幹部5人;7月6日,四川省通報稱,決定對77名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其中廳級幹部10人;7月28日,安徽省通報稱,共對23個黨組織和單位、46名責任人員進行嚴肅問責。其中,包括9名廳級幹部。
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發現,啓動於2018年5月的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共涉及20個省份,預計接下來,還將有省份公佈“環保問責”情況。
除了被問責外,也有廳級官員落馬——去年5月22日,據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副巡視員邱進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履歷顯示,邱進寶生於1963年5月,長期在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工作,2011年,邱進寶任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黨委書記、巴彥淖爾市河套水務集團公司董事長。2013年,邱進寶出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
2017年11月,內蒙古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時任巴彥淖爾市副市長、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的邱進寶,未對違規開工建設行為未予以制止,受到記大過處分,並被免去兼任的內蒙古河套灌區管理總局局長職務。同年,邱進寶被免去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2017年11月,邱進寶任內蒙古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副巡視員,直至被查。
此外,也有多省市的生態環境廳(或原環保廳)廳級官員被查。解放日報·上觀新聞梳理後發現,自去年以來,已經有陝西生態環境廳原廳長馮振東,安徽原環保廳副廳長殷福才,河南省原環保廳副廳長宋麗英,內蒙古自治區原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潘彥昭,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原副廳長曹永琳,山東省原環保廳副廳長王光和等被查,或被“雙開”。
其中,馮振東還被通報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