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12日在香港正式實施

新華社香港6月4日電(記者 蘇萬明)香港特區立法會4日下午三讀通過《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條例》將於6月12日正式刊憲實施。

《國歌條例草案》三讀4日上午開始。審議期間,反對派議員曾試圖以多種方式阻撓,所提議案均被主持會議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否決。更為惡劣的是,有反對派議員曾潑出惡臭物體,導致會議暫停。

近17時,《國歌條例草案》三讀以41票贊成、1票反對、0票棄權獲得通過。

《國歌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宣佈,《國歌條例》將於6月12日刊憲、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2017年在內地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其後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據香港基本法第18條規定,凡列於基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

香港特區政府於2018年初就國歌法提出並推動相關本地立法工作,特區立法會於2019年1月完成《國歌條例草案》首讀程序並進入二讀階段,原定於2019年6月恢復二讀,但因“修例風波”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長期停擺才延至2020年5月27日進行。6月4日,《國歌條例草案》三讀。

聲音

香港主流輿論:港人應建言獻策 推動國安立法儘快落實

新華社香港6月4日電 香港主流輿論認為,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勢在必行,香港市民的意願必將獲得尊重,呼籲港人做足功課,為立法建言獻策,共同推動國家安全立法儘快、更好地落實。

香港《文匯報》4日社評指出,中央對香港國安立法決心堅定、充滿信心,推進立法措施得力,展現了中央堅定不移落實“一國兩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堅強意志和決心。香港國家安全相關立法是國家行為,但中央高度重視特區政府意見和香港民意,因此作出了認真聽取香港各界意見的安排,包括聽取特區政府官員、立法會主席、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及法律專家的意見。中央亦會在深圳及北京舉辦座談會,邀請各界人士發表意見。

社評認為,下一步特區政府和各界人士要廣泛收集意見,做足功課,把各界對法律條文、懲治罪行、量刑檢控、司法審判等方面的意見,理性地、實事求是地傳達給全國人大常委會,而對那些製造恐慌的謠言和抹黑,特區政府和各界人士要及時地駁斥澄清,形成社會理性建言、務實配合的正能量。

《大公報》4日發表社評認為,香港國安立法為香港而立,為保護絕大多數香港人的福祉而立,中央與香港各方溝通密切。而在互聯網時代,諮詢民意的方法很多,可以使用傳統方式,也可以通過網絡各抒己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起草過程中將充分尊重香港民意,而最終的法律條文中將體現這些民意。

《香港商報》4日的時評文章《充分反映民意 共同推動國安立法》認為,希望在香港國安立法過程中,香港有關法律專家、各界人士和普羅市民積極充分表達意見,反映民意,為立法貢獻智慧,凝聚共識,消除社會上各種疑慮,營造有利立法的良好環境,共同推動香港國安立法儘快、更好地落實。

《星島日報》4日的社論指出,立法要成功完成,需得到香港內部的最大支持,也就是“人和”,這方面進展良好。由於香港持續動亂,多數市民已再難容忍,經歷重創後都希望社會恢復安定,所以對中央訂立涉港國安法,普遍表示贊同,人心思穩成為立法的最大支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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