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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號的凌晨的時間,四川又地震了,但是好在這次地震不是很厲害,不像08年那次那麼嚴重,而且有了經驗,地震會在提前10秒鐘預警,提前知道,給自己爭取一點逃亡的時間,地震屬於天災,是不可干預和控制的,所以有人員傷亡,和房屋損毀,都是無可避免的,雖然我們一點都不想見到!
遭遇地震的地方,不管是城市還是農村,房屋倒塌摧毀都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了,那就有人開始疑惑了,就是房子是貸款購買的,如果在地震中房屋倒塌或者受到嚴重的損壞,那麼還要繼續還貸款嗎?
答案是要還貸款的,雖然這是一個非常殘酷的答案。主要是因為那時候你們籤的合同是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是貸款人和銀行簽署的,並不是銀行和房屋簽署的,債務關係是銀行和貸款人之間的,就是不會因為房屋毀壞而導致合同不生效。簡單來説就是銀行幫你把買房的錢給開放商,然後你欠銀行錢,就是這麼簡單!
但是國家對於這種天災,還是有一定的補償的,還有就是國家會負責因為地震而受損的房子進行重建的!
早年銀監就已經發布的相關的規定!如果災區的人民不能按時的償還各種債務或者貸款的話,不管是單位和個人,都不能催收!不罰息!不上徵信的要求。可見這還是非常人性化的!大家對這件事情是如何看待的呢?歡迎在下方進行留言評論!(圖來源網絡,如侵權請聯繫刪除)